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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貪污近千萬,被判死緩
王麗麗,今年35歲。秀麗端莊,眸含秋水,楚楚動人。見過她的人都說她有香港明星的驚豔容貌。
王麗麗在黑龍江省一大學財會專業畢業後,不但找到了在大學裏工作的丈夫,還在婆婆任職的醫院當上了出納員。
工作安穩、生活無憂,並沒有使王麗麗感到滿足。看到別人穿戴名牌、住豪宅、開豪華轎車,她羨慕不已,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過上那種奢侈如意的體面生活。
聰明伶俐的王麗麗很有心計,善於琢磨,她很快發現自己工作單位財務管理上的漏洞,隨即便伸出了貪慾之手。
剛開始,她心驚肉跳地在自己負責退款的錢袋子裏拿出幾百元;半個月後,沒有被人發現,她的膽子就越發大了,而且一發不可收拾。王麗麗在被押解回哈爾濱市後的幾次訊問中,令辦案人員意想不到的是,王麗麗突然變得頑固起來,拒不繼續交代犯罪事實,反咬一口,聲稱:“不是我的錯,是單位管理的漏洞給了我機會,否則怎麼能套取醫院的那麼多公款呢?”
王麗麗的話確實發人深省!不過,十幾個回合後,辦案人員利用掌握的大量證據材料,使得存有僥倖心理的王麗麗不得不低頭認罪。
2003年至2005年間,她在爲患者辦理出院結算時,利用自己填制記賬憑證向財務報賬的機會,趁單位無人複覈記賬憑證、結賬期較長、票據無人複覈等漏洞,修改結算票據上的數字套取現金,共貪污公款970餘萬元人民幣。
三年間,王麗麗平均每天套取現金1萬元。王麗麗自知罪孽深重,一再問辦案人員: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判了多少年?
王麗麗平時不顯山不露水,但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時尚且很有品位。她一直夢想經商做大買賣,可掙錢無門,她便把貪慾的目光放在了自己經手的公家的錢袋子上。
她用套取的公款,爲丈夫開辦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購置了高級轎車;給丈夫的股票賬戶注入資金;借用家人的名字,用100餘萬元人民幣在哈爾濱市的經商熱門地段購買了一套門市房;還在海南三亞購置了價值80餘萬元的一套住房,後因害怕將房子又退掉;還將60餘萬元放貸掙利息。
案發後,檢察機關追繳贓款贓物計400餘萬元人民幣;王麗麗的家人退贓100餘萬元。
檢察機關查實的證據,充分證明了王麗麗的行爲已經觸犯了刑律。
2007年5月18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認定王麗麗貪污公款973.6萬元人民幣,以貪污罪判處王麗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王麗麗表示認罪,不上訴。2007年7月18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裁定,覈准對王麗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王麗麗曾對辦案的檢察官說過:“回想攜款逃跑的那些日子,至今膽寒。爲了尋找可停留、能避人耳目、安穩度過後半生的地方,不停地走,一兩天走一個城市,不敢長時間逗留。害怕寂寞恐懼,更害怕被抓捕。吃不好睡不香,不知道在哪裏有和家一樣安全的港灣。”
逃亡途中,過去那些不經意的生活瑣事,都成了她日記里美好的回憶。她在日記中懺悔,貪婪毀了自己、毀了家庭、毀了生活,給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
通過對王麗麗同崗位財務人員的審計、對賬,檢察官又在這個單位挖出了5件5人貪污大案,挽回經濟損失66.5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