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北京交管部門了解到,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北京市對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每周一日高峰限行』措施期間,外埠進京車輛駕駛人需持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交強險標志到進京檢查站辦理有效期限為7天的臨時進京通行證。
據了解,外埠進京機動車按下列規定管理:一是外埠進京黃標『綠色通道』車輛、郵政貨車及經北京有關部門核准、北京交管局備案為北京運送生產生活物資車輛不受限行規定限制,但6時至24時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二是外埠進京機動車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檢查站嚴格查驗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交強險標志,辦理有效期限為7天的臨時進京通行證;三是持長期北京市區通行證的外埠機動車按北京市車輛管理,遵守『五日制』尾號限行規定。
交管部門提示,本市進京車輛可到京津二線永樂店檢查站、京津塘高速公路馬駒橋檢查站、京沈高速公路白鹿檢查站辦理臨時進京通行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