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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2月19日,我兒子唐繼勇到位於河西區大沽南路的易初蓮花超市購物,購物後他到地下停車場准備駕車離去。此時,他突感內急需小解,便在停車場內尋找廁所。這時,他看到在停車場內電梯左側有兩扇對開門虛掩,門上及周圍牆上均無任何文字圖案標志,一把小鎖已被撬開吊在門上。他誤以為是走廊門,推開門後發現四周一片漆黑,腳下一滑跌入一污水池中。當他從池中爬出纔發現這是個類似於『水泵房』的房間,裡面有一個污水池,水上面漂浮著油污油垢和一些垃圾雜物,還散發著一股令人作嘔的味道。
事後,我們找到了超市的一位姓徐的經理。徐經理表示,這不是他們超市的房子,他們不負責,並說該房子是人防辦的,讓我兒子找他們去。經過雙方的爭論,這位徐經理纔表示,雙方都有責任,要給我兒子找換的衣服和派車送我兒子回家,可最後又都以各種理由拒絕了。因為我兒子身上物件的損壞和需就醫治療問題,我們提出了2000元賠付的要求。但徐經理表示,只能陪200元讓我兒子洗洗衣服。
次日,人防辦的負責人在現場勘察後表示,該地已租給易初蓮花超市做停車場用,誰使用誰管理,出了問題超市負責。最後,我兒子和超市方也沒有達成協議。我認為,我兒子的各種損失應當由超市方來負責。唐玉江
附記 就上述問題本報記者聯系到了天津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大沽南路店。該店回復本報說,2月19日,唐先生去他們店購物後,在地下停車場詢問了他們店的存車保安廁所在哪?他們店的保安明確告知洗手間在一層並說出具體位置,但唐先生並未去洗手間而是前往自己的車位。隨後,唐先生就半個身子都濕透了前來投訴。經他們了解,唐先生當時沒有去距離約40米處的衛生間,而是去了地下停車場隱蔽拐角處的人防工程泵房。此泵房房門常年加鎖,唐先生由於急於小解拉斷門口鎖強行進入無燈泵房,隨即落入泵房水池中。事後,唐先生要求他們店賠償2000元,但他們店認為唐先生是在明知地下停車場沒有衛生間,並私自強行進入人防工程泵房小解的前提下誤入水池中,且提出的索賠金額沒有依據,故他們店無法接受。但考慮到唐先生作為他們的顧客,他們店提出為唐先生乾洗衣服,同時,拿出200元作為安慰。最後,雙方沒有就此事談妥。
記者又聯系到了河西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該局回復本報說,他們於2月20日下午指派中小企業安監科到現場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人防工程泵房門前無警示標志,無隔離柵欄,門上的鎖已開吊在門上,人防工程門前內外無照明。隨後又向易初蓮花超市的法律部門顧問和安保部門經理等人了解情況,責令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河西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並立即整改,防止再次發生安全事故。日前,他們局中小企業安監科又對其進行復查,發現這裡的人防工程泵房門上已加鎖,門上貼有警示標志,門前設立了隔離鐵柵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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