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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出臺研究生學術規范
范圍涵蓋離校畢業生
嚴重學術違規撤銷學位
為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風建設,懲治學術不端行為,南開大學最新出臺《南開大學研究生基本學術規范》,以規范研究生學術論文以及各項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離校畢業生如在校期間存在嚴重學術違規行為,同樣也會撤銷其學位證書。這是天津高校中,首次對在校研究生和離校畢業生都作出了嚴格的學術規范要求及違規處理辦法。
保護知識產權是核心
《南開大學研究生基本學術規范》要求學生充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知識產權,引證他人研究成果須實事求是;嚴格遵守相關專業領域的基本寫作、引文和注釋規范;承擔學位論文和其他學術著作發表的相應責任。同時,要求學生在發表學術成果時,據實署名,合作成果發表時應征得合作者的同意;遵守實驗室的相關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范使用實驗器材和原料;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等。
忽略助教也算違規
該文件對研究生學術違規行為進行了列舉和界定,如編造或篡改研究成果、實驗數據、引用資料及調查結果;以不正當手段將他人作品或工作的全部或部分據為己有、引用他人著述而不加注明;由他人代寫或代替他人撰寫學位論文或學術論文,提供虛假論文發表證明,編造學術經歷,向資助人謊報研究結果;發表論文時未如實署名,或發表時未征得合作者同意等剽竊、作假行為,此外把偽造成績單、推薦信、各種獎勵的評定,破壞實驗室物品,忽略助教、助研、助管職責等行為也列入其中。
在學違規可開除學籍
南開大學還規定了違反學術規范行為的處理辦法:研究生如發生違反學術規范的行為,一經查實並視情節、後果及本人態度,可分別給予學業處理或紀律處分。學業處理包括延緩答辯、允許自動退學、予以退學或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對已結束學業並離校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間存在嚴重違反學術規范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撤銷其當時所獲得的相關獎勵、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南開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佟家棟認為,要加強對研究生的學術道德教育,並將其納入學校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大力加強研究生學術文化與學術道德建設,著力培養研究生嚴謹的學術態度和科學精神,塑立天津高校學術正氣。據了解,目前該校正在組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相關部門對文件內容進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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