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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已婚的休班警員,去年10月凌晨時分用手襲擾女性路人的胸部。涉案警員否認非禮罪的案件27日開審,該警員被判罪成。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裁判官指,合理的人不會愚蠢至逃走,何況是警員。被告可以預期若逃走失敗或事後被尋獲,將會有更大的麻煩。所以,裁判官認為,被告因被揭發罪行,別無他法逃離現場,而要求事主『畀次機會』,是自知闖禍,希望說服對方放棄追究,遂判被告罪成。
被告連某(29歲)求情,指品格良好,案中並非在街上流連或跟蹤女事主,只是掃女事主胸部便停止,現被判罪成極可能被革職,失去穩定工作,要求輕判罰款。
裁判官強調不會判處罰款,避免向公眾發出錯誤訊息,以為深宵非禮女士僅以罰款了事,又指警員有良好工作和家庭,更應該小心言行。
裁判官同時指案發時被告已休班,判刑時會視為一般市民看待,警員身份不會成為更嚴重的因素,先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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