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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即『法治商數』,它和智商、情商一起作為現代公民必備的三種元素。法商指一個人對法的內心體認和自覺踐行,它體現的是人們法律素質的高低,法治意識的強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辦事、遵守秩序、崇尚規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由專家學者和技術官員組成的『精英』群體,受賄貪腐犯罪有所增多——
『精英腐敗』叩問『權力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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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犯罪值得警惕
今年4月21日,廣州市中院公開審理了廣州大學華軟學院原副院長鄒婉玲行賄案。鄒婉玲是海歸高學歷人纔,她主導創辦的廣州大學軟件學院更是在短短幾年便躋身同類院校全國十強。即便身穿囚服、出現在法庭上也難掩知識型女性的風范。然而,她卻為幫助其生意伙伴兼情夫逃脫稅務機關的查處,多次向國稅局有關官員行賄累計126萬餘元……
鄒婉玲案不是個例。記者了解到,許多像她一樣的社會精英因自己意志不強或經受不住物欲的誘惑而墜入犯罪的深淵。震驚全國的重慶地產規劃貪腐窩案中,重慶市規劃局原局長蔣勇涉案金額3000多萬元。蔣勇1982年大學畢業後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城市規劃局區域規劃處乾部。1990年至1992年,他在英國威爾士大學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擔任建設部某副部長的秘書,隨後官運亨通,2002年晉昇重慶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犯案前,蔣勇是貨真價實的技術型官員,熟諳城市規劃與設計。可惜,他沒有把自己的知識用在為社會和百姓謀利益上,而是借情婦唐某設立了一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的專業所長,揮舞權力的魔棒,借審批及調高地產商項目容積率而大肆牟利。
『蔣勇懂專業,靠技術手段索賄,明碼實價很張狂!』重慶市某房地產開發商在獲知其落馬後評價道。
4月30日,記者從檢查部門獲悉,衛生防疫、文化、水利、檢驗檢疫、環境監測、招投標等領域如今已成為行賄受賄等貪腐犯罪案件『高危地帶』,近來頻頻發案,僅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統計,該院近年來立案查處發生在文教、城市規劃等領域的精英腐敗案件共31件31人,就全國而言,這個數字更加龐大。在記者采訪期間,又有媒體爆出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涉嫌腐敗落馬,作為分管城建的副市長,許邁永曾長期擔任西湖區一把手,精通城市規劃建設,因在任內主導建設著名的西溪濕地公園而蜚聲杭州……
所謂精英,也稱為專家型人纔,主要是指那些高學歷、高智商、高職稱,具備較高專業理論水平及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級知識分子,以及雖不具備高學歷,但由於多年從業而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和實踐經驗的資深人士。『精英人士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位高權重型,另一類是位不高但權重型。精英在某一行業、領域具有決定權或建議權,他們的意見可以直接影響某些項目的最終結果,因而極易成為企圖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的人行賄的目標。』接受記者采訪的復旦大學於海教授分析道:『技術型官員構成的社會精英群體以往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社會道德的指針,他們的犯罪對社會往往會產生「負效應」,令人惋惜,值得警惕!』
精英犯罪:邊貢獻邊腐敗采訪中,記者從國家監察部門獲悉,從已破獲的『精英』人士受賄犯罪案來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犯事』的精英們大多是高收入群體,是老百姓眼中的『金領』一族,壓根兒就不缺錢用。廣東省一地方檢察院去年以來查處的『三高』精英人員涉腐案,九成人年薪在30萬元以上。如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年薪就在30萬元以上,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原辦公室主任卞某年薪達40餘萬元,華南理工大學建築設計院原高級工程師王某年薪高達60萬元,有的甚至更高。但他們並不滿足於自己的公職收入,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權力尋租,斂取錢財。在涉案的『精英』人士中,出現了『邊貢獻邊腐敗』的現象,即行為人在為單位,甚至為某行業作出傑出貢獻的同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個人牟取私利。如羅耀星在任職期間,結合自己的理論優勢撰寫了數十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在國家和省級專業刊物上發表了20餘篇,並出版了《免疫預防與疾病控制》(主編)和《實用社區計劃免疫指南》(副主編)兩本書。在2003年『非典』肆虐的時期,他提出了『防非典必先防感冒』的預防方針,在廣東『非典』預防中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後來這個經驗在全國推廣……
『精英』勾結聯盟貪腐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隨著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度建設的完善,以往那種『單打獨斗』式的精英犯罪案件如今已經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志趣相投』的『精英』人士勾結在一起,結成利益聯盟,共同受賄貪腐,他們往往互相利用,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好處相互達成一種默契。如廣東省、廣州市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受賄系列案中,免疫規劃所、財務科成為受賄的『重災區』,從科長、副科長、組長到會計全部被供應商的『銀彈』一一擊倒。
2008年爆出的重慶地產『窩案』中,除了重慶市規劃局原局長蔣勇涉案,時任重慶市渝中區副區長王政、紀委書記鄭維及沙坪壩區副區長陳明因涉嫌收受開發商賄賂,先後被『雙規』。該案也被稱為重慶直轄以來涉及官員和商人最多、違法金額最高的『窩案』。
令社會和百姓憤慨的是,一些『精英』人士在嘗到權錢交易的甜頭後,在腐敗的迷霧裡越陷越深,從被動接受賄賂發展到主動索要賄賂。在一次兩次的被動接受賄賂後,一些『精英』人士的職業道德觀念逐漸喪失,久而久之養成了不給錢不辦事、少給錢慢辦事、多給錢亂辦事的惡習,把權力變成了搖錢樹,甚至不惜以各種困難為名索要金錢。如有的人以母親治病、孩子上學為由向行賄人索要錢款,有的以買房、手頭緊為名向行賄人『借』十幾萬元,有的以『平時請人吃飯消費很大』為由讓行賄人『報銷』費用,其中很多人會選擇在中秋節、春節等傳統的節日趁機『納貢』;一些『精英』人士賄賂犯罪除傳統的賬外暗中給予回扣外,還有以好處費、設計返還費、考察差旅費、給付新藥推廣費、宣傳費、會務費以及乾股等貌似合法的新形式,利用『潛規則』實施權錢交易,賄賂名目多元化,具有很強的迷惑性,也給紀檢部門偵破案件增添了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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