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區縣的防汛職責,切實做好今年我市防汛准備工作,根據人事變動情況,並在征求各區縣意見的基礎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2009年天津市防汛責任人進行了調整。按照國家防總關於行政首長防汛責任制要逐級落實,並向社會通報的要求,現將天津市各區縣防汛責任人、主要行洪河道(含海擋)堤防防汛責任人、重要蓄滯洪區防汛責任人、重點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單在天津日報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