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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5月23日刊登《不請物業公司這個小區照常運轉》的報道後,引起讀者廣泛關注。不少市民反映,在天津,小區實行自治的不只書香園小區一個,之前已有王串場波瑩公寓以及河東區真理園等小區以這種『業主自治』方式進行小區管理。
物業公司 企業要盈利費用難收齊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正規的物業管理公司屬於微利型企業,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在用於管理項目的支出後,通常所剩無幾。為了加大自身盈利,不少物業公司采取了降低服務水准和減少服務項目的措施,帶來的直接後果是越來越多的居民拒絕交納物業費。如此往復形成惡性循環,導致一些物業公司最終撤離小區。
小區業主 服務不到位不交物業費
相對物業公司的盈利需求,小區業主們關心的是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和自己所交納物業費的具體用途,對這兩方面的不滿,是業主拒絕交納物業費的主要理由。
市民王先生表示,交的錢不知道用在什麼地方,而物業的服務又乏善可陳,所以決定不再交錢。他明確表示:『不是不願意交錢,只是不想交冤枉錢。』
還有市民告訴記者,平時給物業公司反映問題,通常都沒人搭理,不交物業費,就是要讓物業公司意識到業主的存在。
自治緣起 小區陷混亂不得不為之
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物業公司運營難以為繼,書香園的物業公司就是在拖欠電力公司六十多萬元的情況下,不得不選擇『出走』的。居民斷電,小區陷入混亂,數目不小的債務讓其他物業公司不敢問津。在這種情況下,小區業主自治順理成章地走到了臺前。
自治帶來的第一個好處就是,物業費降低了。業主自治委員會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的物業費為每平方米0.83元,現在只收取0.53元。另外,業委會收支細目公開透明的管理方式也受到居民們的一致好評。
但一切只是剛剛開始,管理者經驗不足,管理機制缺失,專業化程度低等一系列問題都將考驗著小區自治前進的步伐。本報將繼續關注書香園小區的自治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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