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直至現在,劉芳芳對『賣淫女』具體做什麼的也只是一知半解。那天晚上她和妹妹劉莉莉被反復問過幾次,『是不是做那個的』。『說不是,還被甩巴掌。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以後上學怎麼辦?怎麼面對同學?』這個5歲就讀書,因為父親不安定的工作,15歲還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劉芳芳,非常珍惜現在的學習機會。
願意公布真實姓名以示清白『以前讀書時,做完作業就可以找同學玩,跳橡皮筋什麼的。』回憶讀書生活,劉莉莉的眼裡一閃一閃的,『我想要回我以前的快樂生活。』事發後的兩個多月裡,即使是在家裡發呆,姐妹倆都不敢交流當晚發生在身上的一切,『除了傷心,還有點不好意思』。
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警方雖然表示劉氏姐妹賣淫案件不成立,但卻沒有在細節上完全表明劉氏姐妹的清白。為此,劉氏夫婦和姐妹倆,依舊沒有解脫感。
『你公布我們的姓名與照片吧,我們不怕,我們是清白的。』昨日下午,劉家姐妹懇請。劉仕華與妻子張安芬也贊同女兒的這一想法,再三向記者強調:『公布真實姓名與照片吧,我們沒有做不乾淨的事情,我們不怕。』
律師 抓捕過程與一些說法『很蹊蹺』在律師劉洪明看來,小學女生被指控賣淫案中,存在不合法的細節。
『首先是程序不合法,警方在抓捕過程中,沒有首先亮明身份,也未進行相關詢問;其次是,在抓捕過程中致人受傷,存在暴力執法的嫌疑;再者,在取證時亦有刑訊逼供的嫌疑。』劉洪明分析道。
劉洪明說,在這個事件中,警方所述的很多細節,看起來很蹊蹺,難以用正常人的思維來理解。『首先,據劉仕華等當事人描述,抓捕當晚,警員全部身穿便衣,對付普通的老百姓,需要這樣做嗎?其次,我們知道巡防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制服的,那麼試想,一個小女孩會傻到找穿治安制服的人去賣淫嗎?』
建議給兩女孩做心理輔導『劉芳芳開始害怕人,精神有點恍惚,姐妹倆急需換一個環境,當務之急是安排心理醫生給她們輔導,盡快回到學校繼續讀書纔是當前最緊迫的事情。』劉仕華最先聯系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昌久律師事務所昆明分所律師許興華建議道。
『我接手這個案子就參與了他們的兩次調解,每次都以警方認為兩女孩輟學與他們沒有任何關系,不願意對兩女孩的行為作出賠償而告終。』許興華說。一個多月前,許興華給劉仕華一家提供法律援助,看著兩女孩天天在家呆著,建議警方先解決女孩讀書問題,但一直未能解決。
許興華認為,民警違法行為有法律處理,可整件事對小孩傷害最大,影響她們讀書、成長,派出所不該回避最重要的問題。當務之急不是賠償問題的糾纏。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