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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母親向記者哭訴事情經過
小學生因『賣淫』被抓
事發昆明。當事人全家都抓進了派出所,稱遭刑訊逼供
診斷是處女
劉芳芳,15歲;劉莉莉,13歲,兩人是親姐妹。3月16日前,她們是昆明博華小學六年級的同班學生。但現在,她們背負著『賣淫女』的名聲輟學了。
3月16日晚,姐妹倆和家人在家門口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警務人員制服帶進派出所,全身多處受傷。
3月17日,他們被釋放。警方的解釋是:沒能抓到現行,認定賣淫證據不足。
法醫診斷顯示,劉芳芳、劉莉莉的處女膜完整。
三男,三女『剛好』
3月16日,星期一。劉芳芳、劉莉莉放學回家,吃過晚飯後一家人在租住的屋子裡看電視。『晚上8點左右,她倆說要去街上吃燒烤』,母親張安芬說。
『我們剛出門,有人從旁邊衝過來,一把揪住我頭發,把我按跪在地上。他們罵我是賣淫的,我根本動不了。』劉芳芳說。
『我趕緊出門看。』張安芬說,她看到七八個人在門口,女兒跪倒在地上。『我問他們是乾什麼的,為什麼打人。有人拿出個牌牌晃了一下說「我們是派出所的,她們賣淫」。』『我說怎麼可能,她們這麼小,還在上小學。』張安芬說。『但是沒人聽我的,他們也把我打跪在地上。』
當天,姐妹倆的父親劉仕華的朋友普恩富正好在劉家作客。『我出門跟他們說是不是搞錯了,小學生怎麼可能乾那種事。他們不但不聽我的,連我也打得跪在地上。』普恩富說,『當時還有一個來劉家找活計的朋友。可氣的是,他們說「三個男的,三個女的,剛好。」』
這『三個男的和三個女的』中,父親劉仕華和兩個朋友是『三個男的』,而媽媽張安芬以及劉芳芳、劉莉莉是『三個女的』。
全家進派出所逼供?
接著,劉芳芳等人被帶進派出所。
『兩個警察對我進行了3個小時的詢問,我的手一直被反拷著,保持跪姿。他們要我承認我的兩個女娃是賣淫的。怎麼承認啊?』劉仕華說,『我不承認,他們就打我。拿書墊著,用警棍打。』
兩根肋骨骨折的普恩富也稱這是被帶到派出所後遭毆打造成的:『下車後就要我們跪著,過來兩個警察就用腳踢我……』但次日上午,他們卻被集體釋放了。
3月19日,普恩富到昆明法醫院司法鑒定中心做了法醫鑒定,結果表明其頭面部、軀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左側第7、8肋骨骨折,構成輕傷。劉芳芳和劉莉莉也做了傷情鑒定,均為輕微傷。劉仕華和張安芬沒有做鑒定,『實在沒錢做』。
缺乏直接證據放人
警方是如何認定賣淫並實施抓捕?為何抓了又放?當事人身上的傷是如何造成的?5月31日,王家橋派出所所長聶天傑向記者作了說明。
聶天傑說,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名巡防和兩名學員警外出吃飯時路遇劉芳芳,劉問他們『要不要耍一下』。『巡防人員打電話報告了派出所,值班民警讓他們繼續觀察。』
『然後,巡防人員發現劉搭上了一名30多歲的過路男子。』聶所長說,根據他們之後的詢問,過路男子姓徐,『當時跟劉談好了價,50元』。
『劉帶著徐進了她家租住的房子。由於巡防人員沒有執法權,不能隨便進屋,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去。就在等待期間,徐姓男子突然從屋裡走出,劉芳芳跟著出來,巡防阻止他們離開,並要求他們等待民警前來調查時,張安芬從屋子裡衝出來打我們的巡防,緊接著,普恩富舉著一把凳子也從屋裡衝出。』
『我們的警務人員已經表明了身份,但還是遇到抗法,在控制局面的過程中造成了當事人受傷,這一點我們承認,但在派出所對他們實施刑訊逼供是不存在的。』聶所長說。
至於『抓了又放』,聶所長說是因為『沒有發生實質的性關系,缺乏直接證據。經過詢問和調查後就讓他們回家了。』也是經過事後詢問得知,徐姓男子進屋後發現屋裡人很多,『並且看見桌子上擺著長刀,他怕被色搶,就要走。』聶所長說。
法醫診斷證明處女
5月26日下午,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無果。
『他們給我們一家4口的賠償總額為15000元,這是絕不能接受的。』劉仕華說。而五華公安分局認為,劉仕華等提出總計20萬元的賠償沒有相關依據,『是個天文數字』,他們只能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日前,劉仕華向五華區人民檢察院遞交了起訴書,要求檢察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查處責任人員,作出經濟賠償。
事後,劉芳芳、劉莉莉在昆明法醫院做了診斷,法醫出具的證明書證明她們的處女膜完整。『我借錢去給孩子做的鑒定,證明她們的清白。』劉仕華說。據雲南信息報
6名民警已被停職
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就事件作出回應:該局已成立調查組,將公正客觀、全面細致開展調查,如發現民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將嚴肅追究責任。
經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某、劉氏姐妹涉嫌賣淫嫖娼進行調查。在民警依法傳喚過程中,由於當事人不配合,發生肢體衝突。幾名當事人被帶到派出所後,分別進行了調查詢問。由於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氏姐妹有賣淫行為,派出所未以賣淫嫖娼案進行立案查處,因此,劉氏姐妹賣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目前,為了使事件得到公正客觀的調查,昆明市公安局已對當事派出所所長、刑偵中隊長和4名當事民警暫停執行職務。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
而我們可以看出的是,昆明市公安局的通報與當事派出所在記者采訪中的說法有明顯差異,這讓該案有太多的疑點等待解答。據春城晚報
新聞鏈接
看看這些『賣淫』的處女
陝西麻旦旦
2001年1月8日晚,陝西涇陽縣蔣路鄉派出所乾警將一家美容美發店的19歲少女麻旦旦帶回派出所訊問,要求麻旦旦承認與某男有過不正當性行為。麻旦旦不承認,遭恫嚇、毆打。後證明麻旦旦是處女。
河北吳小玲
河北行唐縣19歲姑娘吳小玲在縣城一美發店當服務員,被當地警方刑訊逼供,被迫承認和9個男人發生過性關系。後證實吳小玲還是處女之身。
山東張旦
在東營打工的日照女孩張旦和公司經理外出時,被4名公安聯防人員抓到警區,逼他們承認了賣淫嫖娼,事後證明張旦還是處女。
江蘇金磊
鹽城建湖縣22歲女青年金磊被鹽城市城東派出所乾警抓去,理由是賣淫。有關部門對金磊進行4次檢查,結果一致:金磊處女膜完好。
河南曉梅
在新安縣一美食城打工的曉梅在下班回家路上被3名巡警攔下,一番毆打之後,曉梅被迫承認與包括初中老師在內的8個男人發生過性關系。事後,縣人民醫院證明曉梅是處女。
編後語
幸好是處女
讓人悲哀的是,在層出不窮的『處女賣淫案』中,受冤女孩最終得以洗刷屈辱、還得清白的『殺手?』,莫不是一紙『處女膜完好』的醫學證明。這讓人不得不後怕——如果她們不是處女,那麼她們就一定賣淫了?真是荒唐至極!這會不會讓那些警察突然掌握『竅門』,以後要抓就去抓已婚婦女?真是擔心不已!唉,幸好這些受委屈的女孩還是處女,真是欣慰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