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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住在成都五大花園附近的全芙蓉在銀行取錢後,忘了將銀行卡從提款機內取出,結果被人盜取了15500元,在報警和遍尋盜取者無果後,她委托哥哥將盜取其現金的嫌疑人照片發布到網絡上進行『人肉搜索』。對此,成都亞峰律師事務所律師姚飛認為,全芙蓉的做法涉及侵害對方的名譽權和肖像權,應將事情的調查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卡忘取出 15500元被別人取走5月29日早上9點左右,全芙蓉來到晉陽路的一家工商銀行取了1500元錢。剛把銀行卡插入自動取款機,全芙蓉就接到了父親的電話,她邊打電話邊取錢。『爸爸在電話裡說他的病情,取錢時我一直在想爸爸的病,走時就忘了取卡。』全芙蓉說。
當時,全芙蓉並沒有發現忘了取卡,兩天後,想到要交房租了,她再次到包裡找銀行卡時,纔發現卡不見了。『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取了錢忘了拔卡出來。』
心急如焚的全芙蓉立即趕到銀行,要求查看當天的監控錄像,但銀行方表示無權這樣做。全芙蓉立即報了警,派出所民警為其調出了當天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全芙蓉取錢後,一名背著黑白格子挎包的女子走上前去,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她一直取了10多分鍾,取完後顯得很慌張,出銀行門都是跑起出去的。』
銀行打印出來的交易記錄顯示,全芙蓉銀行卡上的錢分8次被取,前7次每次取了2000元,最後一次取了1500元。全芙蓉的卡上本來有17600元,現在只剩下2100元了。
遍尋無果 她委托哥哥『人肉搜索』報警後,全芙蓉每天都去取款銀行附近的超市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轉悠。『我希望能夠找到她,讓她把我的錢還我。』
全芙蓉說,她找了7天也毫無收獲。
『這張卡是我和哥哥共用的,裡面的1萬多塊錢是我們一年多的積蓄。現在馬上要交5600元的房租,爸爸也快斷藥了,急著用錢。』丟錢後,全芙蓉和哥哥全昌盛很著急。一個朋友給他們建議,把取錢女子的照片發到網上去,讓網友來幫忙尋找,這樣找到的幾率會大很多。
遍尋無果的情況下,全芙蓉最終采取了這種做法。前晚,一篇名為《萬能的天涯,能幫小女子找出這個取走我卡上錢的女人嗎?》的帖子被發到天涯網上。帖子裡,全昌盛詳細敘述了整個事情的過程,並發布了取錢女子的6張照片,其中有3張能夠很清楚地看到該女子的相貌特征。『因為我不怎麼懂電腦,帖子是委托哥哥在網上發的。』
帖子發出後,網友紛紛提出建議。網友『股票宅男』建議全芙蓉將該女子的照片打印出來,廣泛散發到取款銀行附近的小區、街道。對此,全芙蓉說,如果實在找不到人,不排除使用這樣的方法。『我只想拿回自己的錢,如果可以的話,我不會追究她的責任,完全可以當這件事沒發生過。』全芙蓉說。
律師說法 發照片『人肉搜索』涉嫌侵權對全芙蓉兄妹的這種做法,成都亞峰律師事務所律師姚飛表示,此事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之中,並沒有相關的司法機構最終確認照片中的女子就是盜取現金的人,案件最終還沒有出結果。而失主在此時大范圍地發布該女子照片,是對該女子名譽權和肖像權的一種侵害。『除非公安機關已經發布通緝令了,她纔可以這樣做。』
對於全芙蓉考慮在小區和街道張貼該女子照片的行為,姚飛表示,這同樣是對對方名譽權和肖像權的一種侵害,而且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影響。』姚飛建議失主應立即中止這種侵權行為,將此事交由公安機關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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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下律師:犯罪嫌疑人還有名譽權和肖像權????警方調取的監控錄像難道不能作爲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