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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中國經濟周刊》刊出《九部委聯合發文:4萬億刺激方案優先買國貨》的長文。假如沒有這篇長文發表,讀者尤其是網民一般不會知曉發改委、工信部、監察部等九部委還會一本正經下發紅頭文件,強調政府投資項目屬於政府采購,務必優先采購本國產品。
上月末,全球風力發電機制造商維斯塔斯、蘇斯蘭和通用電氣抱團,參與中國購買價值50億歐元的25臺風力發電機全球采購競標,結果在第一輪角逐時即遭淘汰。於是,歐盟(中國)商會主席伍德克發表聲明指斥:『中國政府似乎有意將外國供應商排除在其4萬億財政刺激計劃的合同之外。』
筆者仍記得,伍德克的上述言論,似乎只有《環球時報》發過一塊豆腐乾消息,當時並沒在中國國內產生影響。現在可能不一樣了——哪怕局限於新聞時評的角度,隨著九部委紅頭文件被公開,許多時論作者保不定會將『優先買國貨』與貿易保護主義掛起鉤來……
常人有所不知,重點工程建設重大裝備采購排斥國貨的現象,與改革開放相伴相生,且越演越烈。早年,這種情形有一定的必然性。同類重大裝備譬如大型發電機組,雖說國內也能生產,但可靠性不如洋貨,外國機組價格雖說特別貴,但安全壽命使用性價比卻比較高,因此,許多國內買家寧可買貴不買廉、買外不買內。還有一種情況,某重點工程使用外國政府貸款,其信貸合約中就注明必須采購放貸國的設備,這屬於用別人的錢氣頭短——沒法子。假如重大工程建設資金來自世行借款,世行則要求中方必須全球招標采購設備,由於國內設備零部件供應及售後服務常不如國外競爭對手,則往往在競標時敗下陣來。
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則不受上述限制,『優先用國貨』不但天經地義,而且與WTO的游戲規則不存衝突,系各國普遍采用的做法。奧巴馬政府剛上臺時推出的救市計劃,就有『使用本國鋼材』一條。如今輪到中國,九部委之立場不但不容置疑,國內輿論更當予以支持。
針對伍德克的指斥,發改委6月1日迅速做出『目前招標過程中問題較多的並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對國貨的非法限制』的回應。筆者以為,發改委的回應一語中的。實際上,出現這種匪夷所思的情形,理由『很實際』。一般來講,購買洋貨對於拍板者而言,所獲取『商業好處』遠遠高於購買國貨,別的就不說了,光出國簽訂正式合同,監工、檢收、安裝調試、售後服務等環節,出國考察旅游就可反復組團進行。國外廠商也深諳中國『采購文化』,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買家賣家雙獲利,國家——背後是納稅人當冤大頭。
有鑒於此,針對『優先買國貨』的要求——盡管把監察部也拉了進來,真正該擔懮的不是洋人作何反應,而是九部委文件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各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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