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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不當法官不做律師卻開辦了養老院;29歲的女孩不做靚麗的白領,卻給一羣老人當女兒、當孫女。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女碩士現在有了5家養老院。
“2005年7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畢業,9月就着手準備開辦養老院。以我的學習經歷在律師事務所找份工作不難,可是我總感覺自己不太適合,因此在同學們都四處面試的時候,我選擇在家休息。我的母親是一家養老院的負責人,每年放假我都要去她那裏幫忙,在別人看來照顧癱瘓在牀的老人又髒又累,可是我卻沒有這種感覺,與老人在一起,我覺得舒服、安逸。”劉穎喆對記者說。
2005年9月,在家裏休息了一個多月的劉穎喆無意中在報紙上見到一個出租樓房的廣告,轉天上午,她便自己找到了這個出租房。“這房子曾經是一所職專的學生宿舍,小院雖然不大,但是鬧中取靜,挺適合開養老院的。”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劉穎喆簽訂了承租6年的協議。“我手裏沒有錢,所以便跟父母商量,用我家裏的房子跟銀行做了抵押貸款,貸了25萬元,一半交房租,其他的用來購買物品、裝修。”
爲了省錢,除了必須要僱人完成的工作外,例如粉刷、清掃、看護等工作,劉穎喆一人全擔了下來。從租下房子到養老院開張的一個多月時間裏,劉穎喆除了外出採購幾乎沒有出過養老院的大門,黑白都守在養老院裏。
2005年11月8日,劉穎喆的養老院開張。從最開始只有一兩位老人入住,到現在沒有空房間,劉穎喆爲此付出了很大心血。“從養老院開張至今,我幾乎都住在院裏,就擔心老人在晚上生病或是發生意外。”
學了法律卻沒當律師,大多數人都認爲劉穎喆是“大材小用”,可是劉穎喆卻覺得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對自己開辦養老院幫助特別大。劉穎喆說,老人在入院前,院方都要與老人家屬簽訂協議,在老人住進養老院之後,院方與家屬也會出現權利與義務的劃分問題。她所學的法律知識正好可以幫她將這份協議做得更完善。
4年來,劉穎喆的養老院已經開了5家,不少老人都是衝着這位年輕院長來的。“我希望能夠讓老人們在這裏度過一個安逸、幸福的晚年,在老人面前,我不是院長,而是他們的孫女、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