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規範本市商業銀行價格行爲,完善銀行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監管措施,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價格權益,提高商業銀行服務價格透明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和天津銀監局聯合發出了《關於規範我市商業銀行服務明碼標價的通知》,對全市2000多個銀行服務網點,900餘項收費的明碼標價進行規範。這意味着從今年10月1日起,存摺掛失手續費、跨行轉賬手續費等銀行收費項目均讓您一目瞭然,在本市銀行各服務網點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通知》規定,本市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向客戶提供服務,必須按照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在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公開明示銀行服務價格及收費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商業銀行服務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長期公示。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通知》明確,明碼標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必要的說明等內容。標價的方式包括:電子觸摸屏、電子滾動屏、標價牌、服務收費手冊及多媒體終端現場查詢等。各商業銀行應當根據自身開展業務的實際,提出明碼標價具體內容和標價方式的初步意見,向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申請確定。明碼標價的內容如有變動,應當及時進行更改。
重新規範的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明碼標價方式於10月1日起執行。新的標價方式施行後,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天津銀監局將聯合組織開展督查工作,督促此項工作落實到位。另外,價格部門將加強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日常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