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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4日從曹縣縣委宣傳部獲悉,24日上午,曹縣公安機關依法對段磊涉嫌誹謗莊寨鎮黨委書記郭峯一案撤案。曹縣公檢法三單位主要負責人向當事人道歉。
今年2月初,在莊寨從事林產品大市場開發的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員工段磊,在網絡上連發6篇內容相同的帖子,反映曹縣莊寨鎮黨委書記郭峯“包養情婦、其子經營KTV並賣毒吸毒、強行包攬工程”等問題。
據曹縣縣委宣傳部負責同志介紹,曹縣縣委對此事高度重視,並責成縣紀委牽頭負責,組成由組織、監察、政法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覈實,未發現帖子中所反映的問題。
7月6日,曹縣人民檢察院對段磊涉嫌誹謗罪一案提起公訴。7月23日,曹縣政法委協調公檢法機關及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爲公檢法機關對案件適用法律在理解上有偏差,段磊雖有網上攻擊別人的行爲,並對郭峯本人和莊寨鎮造成了不良影響,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行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公訴機關決定依法撤回起訴,公安機關決定撤案。
7月24日上午,曹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主要負責同志向段磊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
據悉,段磊所在的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在曹縣莊寨鎮投資建設林產品大市場過程中,與當地政府產生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