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月10日下午18時30分,靈寶黨政公眾網上出現一篇管理員發出的帖子:關於《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一稿有關情況的回復,落款是『靈寶市信息中心』。文章稱,報道給靈寶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造成了不良影響,並強調王帥誹謗案正在辦理中。(4月13日《中國青年報》)
從4月8日《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的新聞見報,到4月10日官方回應,靈寶當地政府對輿論的反應已算是相當迅速。然而,在這篇回應文章中,對於王帥的網帖中提到的『以租代征』、補償費等關鍵問題依然避重就輕,而對於抓捕王帥、告其誹謗等行為卻依然沒有給出合理解釋。通篇文字,毫無政府部門面對指責批評時應有的寬容和開明,反而充滿了著急上火、強詞奪理的氛圍,給人留下語焉不詳、邏輯混亂的印象,非但不能讓人消除對靈寶方面的質疑,反而帶來了更多的指責和疑問。
我國《刑法》中有明確規定,誹謗罪是自訴案件,應當由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訴訟,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也許,靈寶當地政府認為王帥發帖子的行為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了。不過,如果按照這樣的看法,以後還有誰敢對政府部門提出批評呢?難道公眾對政府行為保持緘默,『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就能夠維護『政府名聲』,官員們也就不會被批評了?如此治理理念其實還停留在幾千年前,與現代政府管理理念真是格格不入。
對於公眾的批評,如果政府部門和官員不能以寬容、理性的態度對待,而是報以抓捕、關押等行為進行報復,那麼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王帥們之所以難以被寬容,正是因為某些地方政府對於公眾批評的態度不夠寬容和理性,處理方式依然是『防』大於『疏』,動輒上昇到政府『名聲』、『顏面』的高度,加以『打擊』。殊不知,寬容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標尺,是一種自信的表現。如果靈寶當地政府自信在征地事件中沒有過錯,那又何懼批評?即使認為批評不當,也完全可以開誠布公,將事情詳情公之於眾,又為何遮遮掩掩、避重就輕呢?
靈寶當地政府的做法,以及某些官員的言論,不僅沒有公僕面對公民指責之時應有的寬容與謙卑,反而顯示出失范的權力的霸道與蠻橫。如果政府不夠寬容、公僕不夠謙卑、權力失去規范,那麼,『因言獲罪』的人很可能不只一個王帥。
從『彭水詩案』、『稷山文案』、『高唐網案』到『靈寶誹謗案』,網絡時代,政府該以何種態度面對民意與批評?我們期待靈寶當地政府不再固步自封、百般辯解,而是正視問題,以寬容、理性的態度來面對事件,給公眾合理解釋。而我們則應該進一步思考,當公權力失范之時,如何從法律制度上、行政體制上更好地保障公民權利。(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