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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定實施細則
兩險參保繳費9月啟動
本市繼出臺了《天津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規定》和《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後,又制定了配套的實施細則並於昨日下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今年9月份啟動,同時,學生兒童享受醫保待遇工作也將於9月份同步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將於今年9月份開始實施征繳工作,9月20日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據了解,這兩項制度的實施標志著本市在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上實現了重大進展,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走在了全國前列。兩項保險遵循權利和義務對等、量力而行、制度統一的三項原則,根據個人和財政的承受能力確定保障標准,在個人繳費的基礎上政府給予幫助,並不是完全依賴政府的福利型制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把學生、兒童和其他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城鄉居民,也就是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和新農合參合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覆蓋人數將達到555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在原農村養老保障辦法的基礎上,將城鎮老年人納入保障范圍,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和老年人生活補助制度構成。
本市城鄉居民醫保三檔籌資標准自願選擇
成年居民醫保最高支付11萬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實行。除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和學生兒童都屬於這項制度的參保范圍。
考慮到不同年齡段人群的住院發病率、醫療費用人均水平、繳費能力和待遇標准、經濟發展水平等,對不同人群確定不同的籌資和補助標准。一是學生兒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元,政府補助5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二是成年居民籌資標准分為三檔,由參保人員自願選擇參加。一檔為每人每年560元,其中個人繳納330元,政府補助23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350元,其中個人繳納160元,政府補助190元。三檔為每人每年220元,其中個人繳納60元,政府補助160元。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城鎮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待遇標准包括住院(門診大病)、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生育待遇和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等四類。一是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學生兒童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60%。成年居民按照56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11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60%;按照35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9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55%;按照22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50%。
上述報銷標准中,一級醫院(含社區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准,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二是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標准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按照繳費檔次的高低,分別補助40%、35%和30%。三是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四是生育待遇。參保孕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報銷,同時享受每出生一人給予100元標准的生育補助。
本市城鎮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
參保者每月享150元補貼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在原農村養老保障辦法的基礎上,將城鎮老年人納入保障范圍。該制度由基本養老保險和老年人生活補助制度構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可領取基本養老金;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可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該制度包括兩類群體,一是具有本市農業戶籍,從事農林牧漁勞動,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二是不具備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和無就業能力的城鎮居民。籌資標准是以上年度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10%至30%,由城鄉居民自主選擇。政府對於個人繳費不再按年齡給予10%至20%的補貼,改為退休享受待遇時補貼,即由『進口』補改為『出口』補。
基本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標准為150元每月,全部由財政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個月。個人繳費全部記入本人個人賬戶。按上述方案,2009年當年達到退休年齡,並且一次性繳足15年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為14550元)的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最低可達到105元,加上基礎養老金150元,每月可領取255元,比原辦法125元的待遇水平提高1倍,財政補貼佔待遇水平的60%。
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實行基本生活費補助。補助的對象是具有本市戶籍20年以上,年滿60周歲的城鄉老年人。補助標准由現行按照年齡高低每月分別給予30元、40元、50元的補貼,提高到60元、70元、80元。此外,對於2009年度內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的人員,本人可以選擇參加養老保險或者享受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