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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藏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千百年來爲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西藏遭到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
從1949年初起,隨着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中共中央對解決西藏問題的考慮和籌劃逐漸明晰和具體,並擺上了重要工作日程。1949年2月,毛澤東在河北平山西柏坡與來訪的蘇聯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米高揚談到解放西藏的問題。他指出:“西藏問題也並不難解決”。在新中國即將成立前夕,爲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完成祖國領土和主權的統一,中共中央作出解放西藏的戰略決策,命令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建設西藏。
1949年8月,中共中央和毛澤東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第一野戰軍,在進軍西北時,要爲解決西藏問題作準備。隨後,又根據實際情況,將進軍西藏的戰略任務主要賦予中共中央西南局和第二野戰軍。9月26日,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作出三項莊嚴的保證,其中第一項就是保證解放包括西藏、臺灣在內的全部領土,完成祖國統一大業。1950年10月,進軍西藏的人民解放軍解放昌都,粉碎了帝國主義和西藏地方分裂勢力企圖阻止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的陰謀,打開了進軍西藏的大門。
中共中央在決定進軍西藏的同時,採取一系列舉措,爭取同西藏地方政府談判,和平解放西藏。因爲,西藏如果能夠實現和平解放,對於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保持西藏社會的穩定是十分有利的。爲此,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北局都大力做爭取工作。1951年4月,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團抵達北京。經過一個月的談判,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簽訂,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擺脫了帝國主義勢力的侵略和羈絆,維護了國家主權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實現了藏族與全國各民族的平等、團結,爲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基礎。5月28日,《人民日報》用藏漢兩種文字對外公佈了協議的全文,並報道了和平談判的經過。《十七條協議》一經公佈,立即受到全國人民的熱烈擁護和歡迎。同日,班禪大師及班禪堪布會議廳全體人員發表聲明,擁護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6月1日,班禪致電毛主席,表示真誠擁護協議,爲實現協議,爲西藏民族永遠地脫離帝國主義的羈絆、獲得解放和發展而努力。10月24日,達賴喇嘛致電毛主席,擁護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