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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協議規定,人民解放軍駐藏部隊克服重重艱難險阻,分別從四川、雲南、青海、新疆等地向西藏進軍。1951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藏代表抵達拉薩。9月9日是藏族的“雪頓節”,這一天,人民解放軍進藏先遣支隊進入拉薩市區,並舉行了先遣支隊入城儀式。10月24日,中共西藏工委、人民解放軍駐藏部隊進駐拉薩郊區。26日,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薩舉行隆重的歡迎儀式,歡迎人民解放軍進駐西藏。歡迎儀式在軍樂隊高奏國歌聲中開始。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向進藏解放軍致敬,獻哈達。人民解放軍駐藏部隊在五星紅旗和毛澤東、朱德畫像引導下,以軍樂隊、紅旗隊爲前導,在《解放軍進行曲》的樂曲聲中,舉行了盛大的入城式,威武雄壯地進入拉薩城區。西藏地方政府各級官員、三大寺的活佛、堪布、藏軍以及各族各界僧俗羣衆兩萬多人夾道熱烈歡迎。拉薩全城紅旗招展,鼓號齊鳴,哈達紛飛,人山人海,人們爭相目睹這一盛大的歷史場面。
實行民主改革,既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西藏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必然趨勢,《十七條協議》明確規定在西藏地區要進行民主改革。西藏民主改革的範圍則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項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風俗習慣的改革”。
西藏和平解放時,中共中央考慮到西藏的實際情況,《十七條協議》規定:“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采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關於西藏民主改革問題的指示》,指出:“西藏地區的民主改革,必須是和平改革”,“西藏的民主改革,必須在充分做好準備工作,上層真正願意改革的時候再去改,並且在改革中要堅決做到少出亂子和不出亂子,否則寧可暫緩進行,而不要勉強進行。”同時,中央作出西藏六年內不實行民主改革的方針。
然而,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在帝國主義和敵視中國的外國反動勢力的唆使和支持下,採取陽奉陰違的手段。他們一面對中央虛與應付,表示擁護中央的決定,一面暗中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加緊策劃分裂祖國的活動,在西藏各地不時挑起局部武裝叛亂,並加強其內部的統治和控制,極力鞏固其罪惡的農奴制度。到1958年前後,西藏的局部叛亂逐步升級,嚴重威脅到西藏各族人民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生產、生活和生命安全。對此,中央指示西藏工委和駐藏人民解放軍一再採取剋制和忍讓態度,並寄希望於西藏地方政府擔負起平息事態、制止叛亂的責任。但是,西藏地方政府及上層反動集團卻反其道而行之,由暗中支持武裝叛亂逐步演變爲公開支持並親自組織武裝叛亂。
1959年3月10日,以達賴爲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在西藏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維護封建農奴制度的全面武裝叛亂。3月20日,人民解放軍駐藏部隊奉命進行平叛作戰。3月22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在西藏平息叛亂中實現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問題的指示》,指出:“西藏地方政府已經撕毀了十七條協議,背叛祖國,發動西藏的全面叛亂。中央原來決定的六年不改的政策,自然不能再繼續執行下去。”“在這次平息叛亂的戰爭中,必須同時堅決地放手發動羣衆,實行民主改革,以便徹底解放藏族人民羣衆,引導西藏地區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從根本上消除叛國分裂活動的根源。”3月28日,國務院發佈命令,決定立即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的職權。
到1960年底,西藏民主改革基本完成,徹底摧毀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廢除了舊西藏嚴重的封建等級制度、人身依附關係和各種野蠻刑罰,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翻身解放,成爲國家和西藏地方的主人。平息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叛亂和民主改革的偉大勝利,推動了西藏社會的巨大進步,給各階層特別是勞動羣衆、百萬農奴帶來了巨大利益。百萬翻身農奴更加熱愛共產黨、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發動的武裝叛亂以失敗而告終,他們妄圖永遠保持封建農奴制的醜惡面目則暴露無遺。
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翻身農奴和奴隸第一次獲得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選舉產生了各級人民政權,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標誌着西藏全面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從此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區事務的權利,與全國人民一道走上了社會主義發展道路。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將3月28日定爲“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