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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醫療保障覆蓋城鄉政府補貼惠及千家萬戶
所有天津人都能享“兩險”
市政府頒佈的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簡稱“兩險”)將從9月1日起進入正式實施階段,9月1日至年底,凡符合“兩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就近到戶籍地居住地等全市4000多家街道、鄉鎮或社區居、村委會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手續。這兩項制度的實施標誌着本市在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上實現了重大進展,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走在了全國前列。
對比“新農合”
新醫保四突破
李秋華副局長表示,與“新農合”制度相比,統籌城鄉的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有四大新意。
首先,統籌城鄉的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變各區縣統籌爲全市統籌,基金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其次,雖然個人繳費略有增加,但提高了最高報銷標準和報銷比例,醫保待遇大幅度提高。第三,參保農村居民可以與城鎮職工醫保共享一個醫療、用藥、結算平臺,可以在全市範圍內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看病就醫,共用一個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而且可以實現計算機劃卡結算,減少個人墊付醫療費的發生率,簡化了醫藥費報銷程序。第四,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住院、門診特殊病的基礎上,增加了門急診補助待遇、生育補貼待遇和學生兒童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待遇等。
專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城鄉居民公平享兩險
昨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李秋華副局長向記者表示,凡沒有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本市居民,不論長幼,不分城鄉,不論農業非農業,只要擁有本市戶籍或雖無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幼兒園、大中小學等各類學校上學的外地、外國學生,都可以在本校或居住地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申請參加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障,這是繼全市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後本市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的又一舉措,城鄉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醫療、養老社會保障待遇,實惠城鄉百姓。
隨着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本市在全國率先實現城鄉統籌一體、人人擁有醫療、養老保障的新時期,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工作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本市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實現了率先發展,走在全國前列。
針對去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中,個別城鎮居民“平時不參保,生病要醫保”的情況,今年本市各類困難居民參保由政府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在長達4個月的參保期限內,各級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將採取各種方便快捷的服務方式廣泛宣傳告知,充分保障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權益,12月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期結束,逾期將不再補辦2010年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李秋華副局長還提醒城鄉居民,一定要在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間主動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以免不能及時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按照安排,從9月1日開始至今年年底爲“兩險”的參保繳費期,城鄉學生兒童將在就讀的學校幼兒園統一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待遇期限從今年9月開始,與學期起始保持同步。其他居民的參保繳費在居住地、戶籍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醫保待遇從明年1月1日開始享受,與自然年份相一致。養老保障參保繳費和老年人生活補助,就近在社區辦理,而且全年隨時可以辦理。
城鄉醫療:三檔繳費標準任選
本次實施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障制度實行居民家庭繳費與政府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困難羣體人員的繳費由政府承擔。城鄉居民可以享受門診、住院、門診特殊病、生育保險補貼和學生兒童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待遇。
其中,學生兒童最高支付限額18萬元,最高報銷比列65%。其他成年居民根據自身條件和醫療需求,自由選擇繳費標準,分爲330元、160元、60元三檔,政府相應補貼230元、190元、160元三種,相應享受的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爲11萬元、9萬元、7萬元三檔,最高報銷比例依次爲65%、60%、55%。選擇繳費檔次越高,相應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也就越高。對於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參保患者,除報銷基本醫療費用外,還可以享受城鄉醫療救助待遇,不讓一家一戶過不去。
登記繳費:到街道(鄉鎮)辦理
城鄉居民家庭應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街道(鄉鎮)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同一戶籍家庭的成員應當在同一街道(鄉鎮)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城鄉居民家庭填報申報覈定表,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城鎮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員,應當同時出示相關憑證。
《規定》實施後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嬰兒,由其法定監護人到同一戶籍家庭成員參保所在地街鎮勞服中心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老年人生活補助前9月一起發
按照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規定,本市城鄉60歲以上沒有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從今年1月起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老年人生活補助。其中,年滿60歲的每月60元,年滿70歲的每月70元,年滿80歲的每月80元。今年1-8月城鎮老年人生活補助和農村老年人生活補助差額部分將隨9月份養老保障補助一同發放。
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年滿18週歲至60週歲的農村居民、年滿45歲至60週歲的城鎮居民,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都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按年繳費,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滿15年的,60歲以後,可以享受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的待遇。
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國家全額補貼,2009年是每月1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分割成139份,按月發放。2009年按最低繳費基數參保繳費,最低可領每月255元的居民養老金,居民領取養老金不足139個月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依法繼承。領取139個月後,仍符合繼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條件的,其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由政府財政補貼,直至終身。
學生兒童參加醫保住院費最多能報65%
8月31日全市中小學正式開學,學生兒童的參保問題也成了人們關注的重點。昨天,李秋華副局長特別對學生兒童的參保問題做了詳細的解釋。
自今年9月1日起,包括在本市各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學校就讀的非在職學生(以下稱學校學生);在本市幼兒園、託兒所、保育院的兒童(以下稱托幼機構兒童);具有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學生、兒童;具有本市戶籍的其他未成年人等四類學生、兒童,應按照本市規定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此外,具有本市藍印戶籍的學生、兒童,以及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我國港、澳、臺和外國籍學生、兒童,也要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爲每人每年100元(含建立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的保險費),其中個人繳納50元、政府補助5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在一個年度內,學生、兒童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爲6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5%。
學生、兒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期爲每年9月至12月。以學校、托幼機構爲單位參保的學生、兒童,待遇享受期爲參保繳費當年9月至次年8月底。以城鎮居民家庭或行政村爲單位參保的學生、兒童,待遇享受期爲參保繳費次年1月至12月底。學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負責辦理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手續;其他學生、兒童以城鎮居民家庭或行政村爲單位,由所在街道或鄉鎮勞動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手續。
學生兒童參保繳費
開學一週力爭辦完
8月31日,全市中小學統一開學,高校學生也將陸續到校報到。爲保證學生兒童能順利參加醫保,昨天市教委發出《關於做好2009年度學生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新學年,學生兒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期從9月1日開始,力爭開學一週內完成學生兒童的參保繳費工作。
市教委明確,2009年度本市學生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目標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全部納入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各區縣及托幼機構學生兒童參保率不低於90%,全市學生、兒童綜合參保率不低於85%。據瞭解,今年本市新成立了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本市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第一年的醫療保險也由學生醫保服務中心負責管理,享受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醫療保險的費用由個人承擔50元、政府補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