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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最新公佈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2009年8月修訂版)中,刪去了2002版“12點結賬,超過12點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點加收1天房費”規定。與此同時,多數酒店都表示,旅客退房後若仍需短暫停留,酒店可以爲其提供免費寄存行李的服務。 東方網9月5日消息: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最新公佈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2009年8月修訂版)中,刪去了2002版“12點結賬,超過12點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點加收1天房費”規定。記者昨天瞭解到,滬上衆多酒店已經開始悄然實行延遲退房措施,在酒店尚有空房的情況下,入住者可以延遲到下午2點退房。並且,酒店還爲結賬後需短暫停留的客人提供行李免費寄存服務。
入住者可與酒店協商退房
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最新公佈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2009年8月修訂版)中,刪去了2002版“12點結賬,超過12點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點加收1天房費”規定。取而代之的條款爲:“飯店應在前廳顯著位置明示客房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或者確認已將上述信息用適當方式告知客人。”也就是說,入住者和酒店之間可以自行協商退房時間及計費方法,相比之前12點結賬的“一刀切”人性化不少。
據瞭解,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旅館業管理辦法》中,也對旅客入住飯店的住宿時間結算作出了相應規定,明確“旅館與旅客約定住宿時間結算方法的,住宿時間按照約定的方法結算。旅館應當將約定的結算方法做書面記錄,並在旅客住宿預訂或者登記入住時經旅客確認;旅館與旅客沒有約定住宿時間結算方法的,住宿時間按照旅館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結算。旅館應當將該結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預訂或者登記入住時告知旅客。”
酒店未客滿時可延遲退房
相關行業規範悄悄改變,酒店業反應如何?記者昨天在調查了上海喜來登由由大酒店、揚子江萬麗大酒店、東錦江索菲特大酒店、外灘中心威斯汀大酒店等多家酒店後發現,雖然12點退房仍然是這些酒店通行的規則之一,但這些酒店都表示,在客房未滿的情況下,可以爲旅客提供延遲退房服務,一般最遲可延長到下午2點。
與此同時,多數酒店都表示,旅客退房後若仍需短暫停留,酒店可以爲其提供免費寄存行李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