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新近出臺新規,爲有效遏制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爲,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將嚴禁超過覈定載質量或者車貨總量55噸以上的車輛在天津市內行駛。
《天津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規定》近日經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該規定明確:嚴禁超過覈定載質量或者車貨總量55噸以上的車輛在天津市內行駛。確需上路行駛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
《天津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規定》還規定,外省市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天津市。公安交管、市政公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各入市口聯合執法,對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強制勸返。
非法超限超載車輛惡意聚集、強行闖關或者阻礙、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各入市口(含高速公路收費站)、貨源企業車輛出入口必須安裝稱重設備、車輛緩衝帶和自動路障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