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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歷經兩年的『民告官』案件,僅用18個工作日案結事了。日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佑海擔任審判長,公開審理了一起行政上訴案,成功促成當事人和解。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強調『辦案是第一要務』,並要求疑難復雜案件法院院長要親自審理,但在目前的司法實務中,院長親自開庭的比例並不高。為此,天津法院系統力推『院長開庭』。孫佑海認為,與其在上訪問題突出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時纔去『救火』,不如以強化院長辦案為突破口,促進提高審判質效,再輔之以其他措施,減少涉訴信訪問題。
不少年輕法官表示,法院院長一般是從德高望重、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中提昇起來的,院長如能帶頭辦案,通過開『示范庭』,在業務上進行傳幫帶,有助於培養年輕法官,增強他們做群眾工作的本領;院長帶頭審大案、辦難案,還有助於及時發現並解決合議庭存在的問題。
據了解,孫佑海一年內審結案件15起,全部公開審理,無一起引發上訪。不僅如此,在孫佑海親自開庭審理3起刑事訴訟案件中,天津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東出庭公訴,獲得社會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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