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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因撞人的公司和受傷的乘客一方來自澳大利亞,一方來自日本,導致案情錯綜復雜,法律適用爭議極大,且雙方充滿對立情緒。天津WTO諮詢服務中心提供熱情服務,天津法官斷案不偏不倚,巧妙化解矛盾,糾紛終獲圓滿解決。『天津是我們最信賴的城市之一,這裡的法制狀況讓我們充滿信心,到濱海新區來投資將成為我們公司的首選。』昨天,三菱化學工程株式會社深尾社長,MEC公司負責人木下先生,專程從日本國內趕到天津表示謝意。
受傷的日本職員共有兩名,分別是山下孝和武藤達雄,其中,山下孝傷情嚴重,重度顱腦損傷,右眼失明,並導致重度智力缺損後的精神障礙等。2004年10月2日,山下孝、武藤達雄乘坐的客車與一輛奔馳大貨車發生碰撞,奔馳大貨車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
2005年9月,山下孝提起第一次訴訟。因為肇事的奔馳大貨車來自澳大利亞的一家公司,案件雙方當事人均是外國公司,案情復雜。此外,山下孝傷情嚴重,需回國治療,醫療費用高昂。同時,如何確定賠償標准?如何適用國內外法律?在這些焦點問題上,雙方存在意見完全相左的爭議。『關鍵時刻,天津WTO諮詢服務中心出現了,給我們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諮詢並介紹了優秀的趙清律師提供幫助。』深尾社長說,案件審理過程中,天津市各級法院做了突破性的探索與實踐,對山下孝在日本國內的治療費用和賠償標准做了肯定,此外,在法律適用上,也充分考慮到了國外生活的標准,既與國際接軌,又兼顧到了中國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決。
2008年4月,天津市高級法院終審判決肇事公司賠償山下孝治療費等68萬餘元。此後,山下孝又就後續發生的治療費和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提起訴訟,市二中院判決肇事公司賠償334萬餘元。雙方不服均提出上訴後,市高級法院法官分別與雙方交流看法、意見,分析法律難點,取得雙方的諒解、共識,今年8月14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肇事公司一次性賠償230萬元。『令我們感到欣慰的是,不但是受害的乘客一方對結果滿意,澳大利亞的那家公司對中國的法制環境也感到認可,對調解結果心悅誠服。』天津WTO諮詢服務中心副董事長李建生說,該中心的宗旨就是要營造優良的投資氛圍,吸引國內外客商到天津發展。
目前,65歲的山下孝病情已經基本穩定,正在日本國內進行系統的康復治療。山下孝特意委托妻子山下敏慧帶來感謝信,對天津的法院、天津的WTO諮詢服務中心表示感謝。他在信中寫道:『起訴前,我有深深的疑慮。一些朋友告訴我,不要在中國打官司,實現合理的訴求很困難……經歷了這兩場訴訟,從你們身上,讓我感受到天津的法官是公正的,中國的法律是可信賴的。我要把這段經歷告訴周圍的朋友。』(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