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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檢舉村支書,河南省沁陽市山王莊鎮的8名農民被公訴並判誹謗罪。二審後均被不同程度加刑。隨著省委督察組的介入,公訴機關以事實、證據變化為由申請撤訴,8人被『取保候審』,並被要求在沒有『賠償決定書』的情況下接受國家賠償。但6名村民拒收不明不白的賠償。(據11月30日《中國青年報》報道)
自制並散發揭露村支書的材料,本不能被逮捕,本不能戴著手銬被押上全市的公捕大會,本不能被以『誹謗罪』提起公訴並獲刑,但在村支書的暗箱操作之下,『天方夜譚』變成了『真實的謊言』,如果沒有河南省委督察組的介入,成為冤案恐怕是必然的。
被錯誤被捕的8位公民最終被『取保候審』,並被要求在沒有『賠償決定書』的情況下接受國家賠償,而相關的人員受到什麼樣的懲罰?說起讓人好笑:政法委副書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一位公安局副局長、檢察院副檢察長、法院副院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山王莊鎮派出所一名民警被勒令寫出書面檢查。這些受處罰者的具體名字都不公布,而處罰之中竟然有寫書面檢查如此輕的處罰。相比於8位公民被以『誹謗罪』為名押上公捕大會;相比於他們中最長的被關押了500多天,最短的也被關押了200多天,這樣的處罰如何讓人信服?
任何人都能夠看出,這是起權力包庇演繹的悲劇。但由於權力暗箱操作者過於強大,所謂的『糾正』也在不明不白中進行。不僅沁陽市公安局下發的撤銷原因變成『受害人撤回起訴』,而且連國家賠償也變得沒有正規的程序。
被村民舉報的村支書究竟有無問題?為何公權部門如此包庇村支書?這些真相需要給公眾一個真實的交代,但我們必須很清楚現實的困境,如果沒有上級部門的介入和媒體高度關注,真相恐怕最終會被淹沒。
拒收『無證』國家賠償只是一種無奈抗爭,有沒有效果,這是對法律公正的檢驗。(王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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