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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娥手裡拿著征集來的簽名 |
出事後張虎平家的門改變了方向,老人為張虎平的父親。 |
去年村委會主任競選期間,關於村子開發內幕的小字報張貼在村裡各個醒目的地方。 |
恐懼
李世明年過不惑,中等個頭,稍胖,見人總是笑呵呵的。有些村裡人甚至認為,僅從面相上看,這是一個知書達禮的和善之人。
老支書李來柱回憶說,年輕時的李世明給人的印象就是精明能乾,不事張揚,待人誠懇。這種形象維持了幾年。雖偶爾出現過打人事件,但那幾乎是每個地方的通病,大家也沒太在意。
2000年,村裡人對李世明的評價改變了。
那年4月,時任村主任的李世明在下水西村啟動了『炸山填溝造地』運動。王侯娥等數人反映,下水西村及鄰村共約170畝、24000株樹木,在不到20天的時間內,被村委會砍伐一空。因補償標准偏低,很多村民不同意。即使是這偏低的補償,也遲遲未到村民手中。
為此,村裡幾十個家庭,各家出人開始集體上訪,舉報李世明毀林。
2002年3月,當時的呂梁行署林業局批復:該案被定性為『特別重大案件』,核定被濫伐樹木5768株,並建議『盡快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但此批復並未讓王侯娥等人拿到補償款,也未見李世明擔負任何刑事責任。多家媒體曝光後仍不見效。
同年9月23日,王侯娥等24名村民集體到太原,就李世明毀林以及村裡一塊土地被賣兩次上訪。他們隨即被警方帶回。25日,王侯娥等5人被刑事拘留。其中王侯娥涉嫌敲詐勒索,理由是1993年~2001年期間,她敲詐現金3560元,已投資4500元的三分宅基地一處。李來柱則涉嫌毀林。
3天後,村裡約百人到現在『金碧輝煌』的地盤上阻攔工程。工程約佔8畝地,原本要蓋村委會辦公樓和商業樓,但『被李世明賣給了私人開發』。他們此次阻攔的目的,是想制造壓力,『要警察放人』。
於是,爭執頓起。開發商一方的一名婦女揪下了村民李全全妻子的一縷頭發,另一名腿腳不好的村民劉福榮被開發商的人用鎬把所打,鎬把斷為兩截。大家憤怒了,開始亂砸。
警察到場後,4人被刑事拘留。
鬧得最凶的張貴平,被刑拘後判刑一年,罪名是損害公私財物罪。
村民李海旺和弟弟李海清也曾參與了『堵工程』事件。事後,李海清被刑拘,李海旺則無事。次年元月,下水西村換屆選舉,李海旺沒拿到選票,就『找李世明要』。對方沒有給他。他剛走出村委會,有警察便將他帶走,後被判刑一年,罪名也是『損壞公私財物罪』。『至今我也搞不清楚損害什麼財物了。』李海旺說。
這場風波過後,共有近10名村民被判刑或刑拘。
66歲的張智興,前些年因為挖沙佔地,李世明讓其將沙子拉走。他請求說,自己的沙子很多,過幾天就會賣出去。但沒過幾天,他被行政拘留15天。至今他也沒弄明白真正的原因。
『我在村裡就是一個包蛋,沒想到還坐了一回老監。』張智興自我解嘲地說。
李世峰原是出租車司機。2006年6月初,呂梁市數百名出租車司機罷工。李世峰參與了此事。罷工當天,警察現場抓了19人。過了一周,13人被放。6人被判刑,最多的是判二緩三。李世峰並不在此列。
當年10月底,下水西村換屆選舉。他在『李世明的眼皮底下選了別人』。選舉結束5天後,他被刑拘,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三緩五。直至去年6月底纔被放出。
張靈生的父親因私自挖沙,被李世明罰寫了檢查。張靈生的弟弟也參與了2002年的上訪,後被拘留了15天。有一次,張靈生在街上碰到了李世明,無意中提起他弟弟的事。『李世明當時就說,看看,誰告狀就是這樣的下場。』他說。
據警方提供的數據,2000年以來,在這個1600餘人的村子裡,就有12人被刑事處罰或判刑,24人被行政處罰,有人數次被罰。然而,記者私下核實的數據,要高於警方提供的數據。
不少村民證實,這些被處罰的人中,大都和李世明有過節兒。
開發
在下水西村的歷史上,2007年是關鍵的一年。
這一年,下水西村開始大規模開發。這個緊鄰城市的村子,早在六七年前,部分土地上就蓋起了高樓大廈,成為城市的一部分。村民們期望,即將拔地而起的公寓可以為他們的未來提供一個安居樂業的理想場所。
多年前,村裡就停止了批宅基地。2002年,李世明任村主任,他承諾給村民批宅基地,要求需要宅基地的人先行支付一定使用費。起先是6000元,後來上漲到1.2萬元。村民們估算,當時交錢的人,至少有100多人。宅基地一直沒批下來,但村民的錢也一直未退還。
2007年,離石區國土資源局供應給下水西村宅基地1.3334公頃,建有300戶村民住房。因下水西村納入新農村建設項目,也可開發不少樓盤。
楊紅強的名字在這300戶之列,但他最終未買到住房。他一家3代11口人,至今住在4孔土窯之內。
楊姓是外來姓,遷到下水西村30多年。為住房的事情,楊紅強的爺爺曾多次找李世明,但李『一直不給』。萬般無奈中,楊紅強的一位家人『向李世明下跪了』,但仍未解決。
後因遲遲不解決住房,楊紅強的父親和叔父參與了圍堵『金碧輝煌』工程一事。2007年,當村民給開發商交購房款時,沒有人收楊紅強的錢。
62歲的程桂榮,多年來也為房子的事情傷透了腦筋。他也曾因挖沙子佔地被抓。他的三兒子一家4口人,夫妻兩人及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只住了一口窯。三兒子的名字也在300戶名單中,但三兒子給李世明錢,李堅決不收。
『我求過李世明好幾次,但人家就是不給房子。』說到傷心處,這位年過花甲的老人老淚縱橫。他的三兒媳婦則在一邊偷偷落淚。
張侯元家也是如此,一家3代8口人住了4孔窯。他的大兒子二兒子交錢給李世明,對方不收。但他們的名字卻在300戶的名單之中。張侯元曾參與過2002年堵『金碧輝煌』工程一事。
樓房拔地而起。但秘密在李世明死後纔逐漸揭開。村民們要求村委會公開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並要求公開這幾年的賬目。
合同約定,開發商只給下水西村提供400套住宅以及部分門面房,並且須按成本價購買。其餘的房子,均歸開發商所有。而村民估算,房子的總套數應在800套以上。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市場價格在20萬元左右。
村民住房的位置,也遠不及開發商留下的房子的位置好。有一棟預留給村民的樓,緊靠著開工不久的鐵路線。
村委會的資料一步步解密,村民們也發現了更大的問題。在根據村委會和施工隊簽訂的建築合同上,村民們發現,新農村建設的所有項目,總成本不過6600萬元。而村民反映,當時僅村民的集資,就相當於這個總成本的數額了。
這筆賬還有一個算法。在一份名為《合作建房合同(補充一)》的文件中寫道,開發商投資虧空,村委會還須支付開發商1120萬元欠款。為支付欠款,此合同約定,該合同生效時,開發商即擁有了村裡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租金為1000元/畝/年。
那是一塊面積約100畝的平地,為當年『炸山填溝造地』的產物,幾年來一直未利用。按合同約定的租金計算,村委會要還清開發商的債務,至少需要100年。這還不考慮利息。
在去年的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夕,這幾份合同的秘密及村裡的土地損失情況被寫成小字報,張貼在村裡的每一個醒目的地方。這份公開的張貼物指出,李世明至少和村裡20多宗土地流失案有關。對此,呂梁市國土資源局聯合有關部門成立了一個調查組,但數月過去了,至今仍未有結論。村裡的一些人,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李世明,但大都石沈大海。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李世明一天天富了起來。他承包了當地的一些工程。前幾年,他在『金碧輝煌』地段附近,蓋起了8層樓房,電梯直通各層,四周都設有攝像頭監控。村民們估計,每層樓的面積約在100平方米以上。
那個地段,現已成為鬧市區,每平方米的房價已達3000元以上。
仇恨
李世明被刺身亡後,王侯娥感覺到,村裡的『氣氛好些了』。
到王侯娥家走動的村裡人多了。他們可以談論張旭平和張虎平的生或者死,談論李世明的故事,也談論村裡的各種事務……
而李世明在世時,幾乎沒有村裡人敢去她家。
『以前我們哪敢說這些呀!我們不敢玩牌,不敢商量事,說不定就被安上什麼罪名。』一個村民說。他曾多次被莫須有的罪名拘留。
2008年年底,村委會選舉前,村民的熱情再度高漲。村裡到處張貼著關於李世明的小字報。
不過,一年過去了,村子並沒發生太大的改變。不少村民,仍住在破舊的窯洞結構的房子裡。村中還有不少土路,風起的時候,塵土飛揚;雨雪來的時候,泥濘不堪。
李世明被殺的案子,至今仍是離石城人議論的熱點。這一次開庭,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法院分配了旁聽證。而在8月25日,法院准備第一次開庭時,因旁聽的人太多,最終未能開庭。那一次,圍觀的人最多時『有上千人』,曾一度阻塞交通。
一樁血案,自然令當事人的親屬最感悲慟。
李世明的大哥李明則表示,他70多歲的母親,長年患有心髒病,聽到李世明遇害一事後,當時昏倒。李世明的妻子,曾發生過車禍,精神受到刺激,時而正常時而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他還有4個孩子,最小的僅11歲。
『我們都不敢在母親面前提我弟弟的名字。』李明則低沈著嗓音說,『我們的心很痛,我們很冤。我什麼都不想說,等著法庭判決吧。』
11月26日,法院開庭時,李世明的妻子到了現場。她坐在輪椅上,一動不動。每有移動,都需要幾個人幫忙。他的大兒子則在法庭上表示,一個幸福的家庭生生被破壞了,弟弟、妹妹學習也不上心了,甚至有人准備輟學。
王侯娥家目前沒有任何收入。過去的一年中,她幾乎每天都要出門,要麼征集簽名,要麼收集李世明的『罪證』。她的丈夫李潤元,也幫著她乾同樣的活。她的大兒子,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工作,沒多久,就碰上了弟弟涉嫌殺人一案,遂辭職回家,幫著母親做工作。而她還有一個女兒,正在上初中。
目前,她把自己的房子典當出去,借了高利貸,給兒子請了北京的律師。
張虎平也有兩個孩子,最大的11歲,最小的9歲。他的父母身體都不好。家裡目前的收入,只有父親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
張虎平被抓後,他的母親找了一個法師,到家裡做了一次法,花了上千元。還改變了大門的方向。她每天祈禱著,自己的孩子能夠平安無事。
仇恨至今彌漫在這些家庭成員之間。
被告席上的張旭平一再向死者家屬道歉。但李世明的長子,並不接受這種道歉。他在法庭上說,希望法院對殺害他父親的人『判處死刑,處以槍決』。
『我恨不得將殺人犯五馬分屍。』李世明的弟弟李五小曾說。
而王侯娥也放言:『要是保不了我兒子的命,我就找人拼命去。』(本報記者郭建光文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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