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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國務院批准天津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2008年3月,《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獲國務院批復。目前,濱海新區涉外經濟、土地管理、金融創新、科技體制、統籌城鄉發展、城市規劃管理、行政管理體制等10個領域的20個改革重點項目和50個具體改革事項已全面啟動,部分改革事項取得較大突破。綜合配套改革現已成為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最大的政策支持和戰略舉措。
涉外經濟體制改革邁出實質步伐。東疆保稅港區制度創新取得較大進展,實現『東疆的事東疆辦』;創立口岸聯合監管協調委員會,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現代監管模式;積極推進檢驗檢疫直通放行。實施了『一站式』全程通關,建設了16個無水港,開通了天津電子口岸與物流信息平臺。綜合保稅區、開發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正式封關運作。濱海新區已經成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種類最齊全、功能最完整、政策最配套的地區。
金融改革創新成果顯著。金融專項方案獲得國家批准。出臺了促進金融業和企業總部發展、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注冊登記和稅收優惠政策等一系列支持金融改革創新的政策與文件,初步形成以銀行和保險等機構為主體,包括信托、租賃、基金、證券、期貨、保理和財務公司在內的門類較為齊全的金融服務體系。
科技體制改革逐步深入。天津濱海高新區被科技部列入首批國家創新型科技園區試點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園區。與國家科技部、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建立合作共建機制。落實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與一批科研院所、知名大學和大型央企合作建設研發基地及科技產業化基地。
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制度創新取得新進展。中新天津生態城創新中新合作機制,加快推進生態城的規劃建設,形成了生態環境和綠色建築評價體系。推進天津開發區、臨港工業區、北疆電廠等6個國家循環經濟試點。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城市建設行動計劃正式頒布,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加緊建設。排放權交易綜合試點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已完成首單二氧化硫排放指標交易和首筆標准化碳中和交易。
此外,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城鄉規劃管理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制度創新、循環經濟體制創新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也取得了較大進展。(記者梅傳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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