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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舉報、交警查獲的醉駕出租車駕駛人柳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12月20日22時,交警六緯路大隊實施集中整治酒駕夜檢行動時,接市民舉報稱,劉莊橋附近一出租車駕駛人有酒駕嫌疑,教導員陳新立即帶領民警吳文帥等趕赴現場,發現牌號為津E16941的出租車駕駛人見交警後躲在車內不出來,並拒不配合執法檢查。交警耐心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贏得圍觀群眾支持,迫於壓力的出租車駕駛人柳某某接受了酒精檢測,結果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89毫克,屬醉駕交通違法。(通訊員楊毅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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