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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很多消費者選擇在超市裡購買一些熟食或半成品食物以方便食用,但市質監局12365諮詢投訴專線提醒消費者,超市自包裝食品存在著諸如『自包裝食品帶包裝稱重』、『熟食產品用「包裝日期」替代「生產日期」』等問題。市質監局昨發布消費提示,購買超市自包裝食品需謹慎。
據了解,市質監局12365諮詢投訴專線在去年第四季度接待了很多消費者的投訴和舉報,他們反映目前超市自制食品存在很多問題。市質監局相關人員表示,很多消費者去超市購物,經常會忽略一些細節。有的超市生產的自包裝食品並非淨重,而是帶包裝稱重,這種做法實際上已經違反了《計量法》的相關規定。超市裡面往往都會生產銷售不同種類的熟食產品,但消費者並不了解,很多超市生產的熟食產品多是超市人員在稱重後再貼上『生產日期』,顯然這是食品的『包裝日期』而非『生產日期』,但很少有消費者為此較真。一些超市自制食品還存在標簽並不清楚的問題。按規定,食品在包裝上都應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配料表、淨含量、有無防腐劑等。
12365諮詢投訴專線相關人員建議,購物時一定索要購物小票或購物憑證,並妥善保存一段時間,以免發生問題時投訴無據。一旦發現問題或產生糾紛,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並及時向工商、消協或質監部門投訴。(記者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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