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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午,多次盜竊鐵路運輸糧食和化肥的天津市武清區陳嘴鎮農民李貴來(化名),被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罰金7000元。
家住本市武清區的28歲男子李貴來一直嫌農活苦、賺錢慢,經與朋友商量,認為糧食、化肥好出手、賺錢快,便打起盜竊鐵路運輸的糧食和化肥的主意。2009年2月至4月間,李貴來在停留的貨物列車上采取剪斷鉛封、破車門、割篷布等方法,在鐵路北辰區北倉車站專門對鐵路運輸糧食、化肥的列車進行盜竊,先後7次盜竊黃豆、玉米、面粉和磷酸一胺、復合肥料等物資4195千克,價值13947.5元。盜竊得手後,李貴來將贓物變賣,分得贓款1950元。
2009年4月10日,李貴來在北倉站再次盜竊黃豆時被民警發現,李貴來逃離現場,後於去年9月27日被抓獲歸案。民警隨後從李貴來處追回價值5280餘元的贓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貴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鐵路運輸物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做出上述判決。(記者陳遇冬通訊員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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