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消費者劉先生發現其購買的五瓶辣醬已超過保質期,遂到超市要求解決,超市工作人員卻稱該辣醬並非超市所售。
日前,消費者劉先生發現他在人人樂超市購買的五瓶辣醬已超過保質期,到服務臺要求解決,超市工作人員卻拒不承認劉先生所持辣醬是該超市所售。劉先生沒有辦法,只得到河東區消協投訴。
河東區消費者協會隨即約來超市客服調解,前臺經理拿出一個玻璃瓶包裝的辣醬說:『玻璃瓶包裝的纔是超市銷售的,劉先生所持辣醬是瓷瓶包裝,超市早在2008年8月就不賣瓷瓶的了,兩種包裝的辣醬是同一企業生產,條碼、價格也完全相同。』
在消協的協調下,雙方約定到超市監控室調看錄像。第二天,消協工作人員與經營者、消費者共同調取了錄像資料。錄像中清楚地顯示消費者結賬時購買的辣醬是瓷瓶包裝的。最終,經營者賠付了消費者200元。(記者扈嘉怡)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