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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銀監會獲悉,銀監會已正式批准北京銀行、中國銀行、成都銀行作為主要出資人,分別在北京、上海、成都籌建消費金融公司。這標志著消費金融公司這種在西方市場經濟中已存在了400年之久的金融業態終於在中國『破冰』,而北京有望成為最早嘗鮮的城市。
-新聞事件
首批消費金融公司獲批籌建
在去年7月銀監會發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啟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以後,首批3家消費金融公司已於昨天獲得銀監會同意籌建的批復。
首批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發起人分別為中國銀行、北京銀行和成都銀行,將分別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試點。其中,北京銀行擬在北京市設立獨資的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中國銀行擬聯合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設立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銀行擬聯合馬來西亞豐隆銀行在成都市設立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批復,上述三家消費金融公司應在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向銀監會提交開業申請材料。此外,天津市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申請正在審批之中。
-專家解讀
意義:金融創新的重大突破
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消費金融公司獲批籌建是國內推動金融創新的一大突破,有利於完善金融體系,進一步擴大消費,發揮金融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支持作用。
上海國際金融學院院長陸紅軍教授認為,試點消費金融公司反映了我國通過金融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新探索,體現了我國在初步克服金融危機影響後堅持在金融領域改革創新的決心。
成效:短期效果不會太明顯
宏源證券債券分析師杜征征表示,短期來看,由於消費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在試點階段不涉及房地產和汽車貸款等高風險產品(目前這二者在我國信貸市場佔有較大比重),且准入門檻較高,所以對於消費的刺激效應不會太明顯。長期來看,目前我國消費信貸的比例只佔貸款總額的12%左右,與美國95%的水平相去甚遠,消費金融公司今後在促進消費方面的作用會不斷增大。
建議:加快征信建設降低准入門檻
杜征征表示,為促進消費金融公司的發展,必須要加快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和全國信用評價體系的建設,為消費信用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要拓寬消費金融公司的融資渠道,不然亦無法消除消費金融公司自身風險大、融資難的困境。此外,上海財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提醒:由消費金融公司設立所帶來的消費者過度依賴信貸消費的風險也需注意。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目前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門檻較高,這主要是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但從長遠來看,消費金融公司要想從試點走向成功並在全國范圍內獲得更大的發展,仍需本著降低門檻、引入民間資本的思路進行。
-深度分析
仍面臨消費習慣等多道坎
在我國尚屬新業態的消費金融公司目前仍處在試點階段,未來能否真正拉動內需、打開消費上行空間仍有待觀察。消費習慣、選擇的可替代性、業務范圍的界定等都是未來消費金融公司需要面對的問題。
從消費習慣上來看,中國人依然對『透支未來』持有謹慎的心態。在上海一家美資公司工作的黃小姐表示,不會為了消費而消費,而且目前信用卡已經讓自己產生了不少『幻覺』,暫時並不會去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從新浪網的一項調查來看,也僅有半數的人表示會選擇消費金融公司貸款。
盡管和傳統的銀行融資渠道相比,在目標客戶、分銷渠道、提供的產品以及風險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消費金融公司的差異化服務仍將是其面臨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中信建投首席宏觀分析師魏鳳春認為,這種消費模式可能不太符合中國居民的消費習慣。在大額資金需求上,居民仍會優先向銀行借貸,而小額消費可直接通過信用卡支付。新浪網的調查顯示,選擇貸款消費的人中有49.5%沒有明確的消費方向,選擇用於旅游、家電、婚慶等非剛性消費的佔比很小。
對於拉動內需刺激消費,不少人士並未持樂觀態度。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合作項目負責人段紹譯認為,從拉動內需的本質上看,只有一級財政補貼纔能對擴大內需和促進消費構成直接和關鍵的作用,消費金融公司對拉動消費作用有限。據新華社
-名詞解釋·消費金融公司
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消費金融服務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均已得到廣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費群體歡迎,具有單筆授信額度小、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貸款周期短等獨特優勢,能刺激居民消費,增加有效需求。(記者馬文婷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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