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男子兩天內幫助他人盜竊鐵路運輸塊煤17.2噸,在逃6個月後終被抓獲領刑。
2009年2月底,被告人白某看到有人經常偷盜鐵路運輸煤炭,見有利可圖,便找人組織盜竊。白某有車,主要任務是把盜竊人員送到指定地點,盜竊後再將他們接回家。一來一回,被告人白某兩天內參與盜竊鐵路運輸塊煤17.2噸,價值10320元。2009年9月15日白某被抓獲。經審理,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認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巨大的鐵路運輸物資,其行為侵犯公共財產所有權,構成盜竊罪,故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8000元。(記者陳遇冬通訊員褚寧李海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