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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自身貨損成本,大型開放式賣場對一些高檔物品大多實行先付款方式,即便這樣,仍有一些『聰明人』動起了歪念頭。日前,一名超市店員伙同他人,用低價額的購物單據提取高價額的貨品,離開時被賣場防損人員發現。
1月5日12時許,一名年輕男子在河西區天塔一大型超市賣場內,拎著三個某品牌羽絨服購物袋向未購物通道走去。超市工作人員例行檢查時,發現該男子提供的兩張購物單據有問題。其中一張單據已蓋有出場印章,在另一張單據上雖然顯示購買了某品牌的羽絨服兩件,分別價值118元,但衣服型號與實物不符。工作人員當即入場調出實物查看,證實該型號羽絨服實際售價為453元。公安河西分局天塔派出所民警接報後立即趕到現場。
民警隨後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審查。男子王某最終交代了伙同超市售貨員劉某實施盜竊的全部過程。幾天前,劉某找到好友兼同鄉王某,稱他在超市賣羽絨服,發現了一條生財之道。羽絨服作為貴重商品,需要在小櫃臺內先付賬,離場時需經超市防損人員檢查購物單據後放行。劉某撿了一張顧客遺棄的購買羽絨服單據,想讓王某拿著該張單據和型號相符的羽絨服,趁機混出賣場,但超市工作人員發現了單據上的出場印章,當場扣留了貨物。行動失敗,王某急忙找到劉某商量對策。見此路不通,劉某又心生一計,以每件118元的價格付款購買了兩件羽絨服,但取貨時卻給王某拿了兩件售價高的羽絨服,試圖賺取貨價差額。對於上次遇阻王某並不甘心,心存僥幸,拿著那張有出場印記的單據決定故技重施。沒想到,王某的二次『闖關』又以失敗告終。昨天,王某(27歲,山東省)、劉某(19歲,山東省)已被公安河西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記者尹娜通訊員李新容劉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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