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逾半百的兩名男女再婚後,感情並不穩定,婚後僅兩個月就再次離婚。而離婚了兩人仍然住在一起,並共同出資購買了新房,可是兩人的爭吵並沒有停止,反而日漸昇級,並以房子的歸屬為導火索,最終釀成悲劇。男方將女方捅了數刀將其殺死後,逃離現場,日前,殺人男子被法院判處死刑。
2006年5月劉華和李芳結婚,同年7月離婚,離婚後二人仍在李芳的平房內共同生活,可是卻爭吵不斷。2006年底,劉華、李芳二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產權屬於二人共同所有的住房一套,後又約定待李芳向劉華支付劉出資的購房款10萬元後,該住房屬於李芳所有。案發當晚,二人發生爭吵,劉華用事先准備的尖刀朝李芳的胸、腹部猛捅數刀,又用馬紮猛砸李芳頭數下,李芳被砸倒在地。劉華將其抱到床上後逃離現場。
法院認為,劉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處罰。高院終審判決劉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涉案人員均為化名)記者張敬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