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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記者從市商務委獲悉,為最大限度地給廣大農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做到及時兌付補貼資金,日前,天津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下發了《關於改進我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的通知》,即從14日起,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可當場兌付補貼資金。
據市商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改進後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是,將2010年前實行的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補貼資金方式,改為由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代理財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方式。也就是說,購買人持身份證及戶口簿到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並直接申報補貼資金,銷售網點須當場審核購買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對符合補貼條件的,當即為購買人開具銷售發票,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將購買人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標示卡復印留存後,當場向購買人墊付補貼資金。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須當場告知購買人,並做好解釋工作。銷售網點每周將匯總填寫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結算表,附上購買人的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產品標示卡復印件,到網點備案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補貼資金申領事宜。
此外,各區縣財政局在接到銷售網點申報補貼資金資料的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資料以及銷售網點墊付資金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確認無誤後,將銷售網點現行墊付的補貼資金,以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撥付到該銷售網點提供的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隨後將及時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補貼信息的確認。(記者馬根通訊員王磊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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