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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推出的新版旅行社責任險今日起將正式在天津啟用,今後,市民在跟團旅游中發生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飛機航班延誤等情況,都可通過新的旅行社責任險獲得合理賠償,理賠的幅度及便利性也將大大提昇。天津市旅游局昨日正式召開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工作會議。
100萬元先期墊付據市旅游局相關人士介紹,國家旅游局指定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為保險經紀人,這也使旅行社理賠工作首次有了『經紀人』。江泰公司天津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天津市級公共保額為100萬元或全市保費的15%,也就是說,一旦發生重大事件時,這100萬元將用於天津游客的先期墊付、預付等。
建天津事故鑒定委員會需時日這次全國統保方案最大的進步,就是引入『第三方』, 『調解處理中心』及『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隨之成立,將有效解決『定責難』的問題。不過,天津的市級事故鑒定委員會成立需待時日。據介紹,按照全國統保方案,選擇參與統保的天津旅行社達到全市旅行社總數的70%時,可成立市級事故鑒定委員會。
大型旅行社多選中高檔保額投保旅責險統保項目,國內社每年至少需掏6000餘元,出境社需交3萬餘元,保費提高了近兩倍。記者了解到,本市多家旅行社已完成投保計劃。根據統保方案,每人賠償限額提高到最低20萬元,最高80萬元。本市一些大型旅行社都打算投保中高檔。一家出境游旅行社負責人認為,最高檔相比最低檔,也就需要多花一千餘元,但一旦發生重大旅游事故,賠付每位傷者往往20萬元是不夠的。(記者鄭東紅)
能否告別『執行難』
是不是旅行社責任險多年的『執行難』問題真的可以一朝解決?新的『旅責險』能否保險?據旅游業內人士分析,新的統保規定較之以往無疑是上了一個大臺階,但還需要不斷檢驗完善。新旅行社責任險的實行,如何取證、如何規避『惡意騙保』,將是關鍵所在。比如千元以內的人身傷害賠償案,游客可直接從導游或領隊那裡得到處理。『先行賠付』原則下,極有可能引發頻繁的『騙保』行為,而且賠償額度如何認定,也將是要面對的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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