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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財會部預算處原處長劉林祥,日前因涉嫌挪用近4億元農業補貼款被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據了解,該案是北京市近幾年來所發生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據1月17日《新京報》報道)
4億元,這可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如果將這筆糧食補貼專款如數下撥,按每戶種糧農民平均補貼400元的話,將使100萬農戶從中直接受惠。數百萬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將因國家的惠農補貼政策而得到充分調動,那麼,國庫的糧食將會更加充盈,國家的糧食安全也會更有保障。可國務院這一良好的初衷、切實的措施,以及廣大種糧農民急切受惠的期盼,就『梗阻』在這樣一個小小的劉處長手上,實在令人扼腕痛心!
劉林祥借給他朋友公司經營的3.96億元農業補貼專款雖已大部分被收回,但如此大案發生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則更應值得徹究。
劉林祥挪用國家農業補貼專款近4億元,數額巨大。且他又是財會乾部,自然知道挪用這麼多公款該當何罪,可為何又敢斗膽逆行,是否有人在其背後默許支持、給以『腳力』,以便從其營利中分得『一杯羹』?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個省部級部門,劉林祥只是一個具體負責3.96億農業補貼專款的預算、發放工作的處長,這些錢應該分撥到哪個省(市、區)、哪個部門,應撥多少,應撥資金究竟有沒有到位,劉的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至少應該在『百忙中』『親自』過問一下,不然他們平時又在『忙』些什麼呢?如果過問了、檢查了,就會及時發現並糾正問題,避免如此大案的發生。
按我國現有的行政管理體制,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肯定設有紀檢監察和財務審計部門,這些部門應切實履行對大額資金流向的跟蹤監管和審計督查職能,這些具有督察之職的『貓』案發前又到哪裡去了?
涉農資金歷來是塊『唐僧肉』,不少人都想在上面打主意。各地紀檢監察和審計機關不妨以劉林祥案件為教訓,來個舉一反三、徹底排查,看看其他地方和部門有沒有對涉農補貼資金『雁過拔毛』、甚至截留挪用、貪污自肥的問題,說不准還真的能查出大大小小的劉林祥們來!(游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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