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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獲悉,我國首部《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的,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隨後記者調查發現,本市現有十餘家狗肉餐廳,其中多數明確表示仍在正常營業;而在被調查的消費者中,74.4%的人食用過貓狗肉,71%的人不贊成將『禁食貓狗肉』寫進《反虐待動物法》。
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紀文教授接受采訪時表示,《動物保護法(專家意見稿)》面向社會征集意見4個多月的時間裡,共收到300多封電子郵件和400多個電話,大部分意見比較客觀。鑒於部分市民表示無法接受『動物保護』的提法,項目組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目前,該法律專家建議稿已基本完成。
-調查
昨日,記者登陸『大眾點評網』天津頻道,搜索『狗肉』顯示有14家經營此類菜品的餐廳。記者聯系到武清區一家經營燉狗肉的『春曉飯店』。飯店工作人員表示,飯店的狗都是自己養的,顧客挑選後當場宰殺,吸引了很多慕名而來的食客。
記者沒有搜索到經營貓肉的餐廳。目前津城市民在心理上對吃貓肉還接受不了。
-聲音
鳳凰網昨日針對『食用貓狗肉該被拘留15天』做了一項社會調查,結果顯示:6721人中有3837人(57.1%)認為『沒必要為動物專門立法予以保護和保障福利』;5003人(74.4%)表示『吃過貓狗肉』;4458人(66.3%)『不贊成將「禁食貓狗肉」寫進《反虐待動物法》或《動物保護法》』。
網友『山裡面的恐龍蛋』表示,吃貓、狗肉及其他野生動物嘗鮮,是一種社會陋習,不應該被接受。
市餐飲協會相關專家表示,本市目前有一定數量的經營狗肉的餐廳,也存在一定數量的消費群體。如果單從法律上禁止食用貓狗肉,在營業許可、衛生許可等其他配套措施還未跟進的情況下,這些餐廳如何退出市場是一個問題。(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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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吃貓肉的,沒聽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