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工商塘沽分局針對塘沽各大餐飲經營戶的年夜飯預訂情況作了走訪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九成以上的餐飲經營戶沒有與消費者簽訂訂餐服務合同,而簽訂合同的酒店也存在強制消費等現象。
據了解,今年1月6日起《天津市訂餐服務合同》在塘沽推廣使用,但工商塘沽分局調查走訪發現,絕大多數餐飲經營戶並沒有使用訂餐服務合同。工商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塘沽餐飲經營戶共有840餘戶,其中規模以上(即可以同時容納10桌或以上的顧客同時就餐)的約100戶左右。預計春節期間,塘沽將有6萬餘人在餐廳就餐消費。但是,近日工商部門逐戶走訪年夜飯預訂情況時發現,訂餐合同的使用情況不容樂觀,僅有不足一成的餐飲經營戶與消費者簽訂訂餐合同。
記者采訪了解到,多數餐飲經營戶沒有與消費者簽訂訂餐服務合同,只開具交付押金的一張收據,對於訂餐的一切具體事項雙方都是口頭約定。此外,一些酒店還在收據上注明『謝絕自帶酒水、不得使用銀聯卡消費』等條件。餐飲經營方面表示,往年都沒有使用訂餐合同,大多數消費者也不在乎這種文字形式的合同文本。
而位於塘沽河北路的一家酒店雖主動與前來預定年夜飯的消費者簽訂訂餐合同,但是記者仔細閱讀合同發現,合同的所有條款都是在約束消費者的就餐權利,而對於酒店方的義務並沒有提及。合同文本明確規定,更換菜品應以菜單規定的價格為准,調換菜品的數量每桌不得超過3道菜;對於消費者自帶的食品,酒店方需收取一些費用。
工商部門表示,酒店方自擬的合同文本有很強的傾向性,完全是維護酒店方利益,消費者很難以此維權。目前,工商部門已將規范的《天津市訂餐服務合同》文本發放到各餐飲經營戶,並進一步督促其使用規范訂餐合同文本。同時,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預定餐桌應主動要求與酒店方簽訂規范的訂餐服務合同,以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力。(記者檀蕾)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