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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標價136元,可拿到手就『變』成了166元,比原先高出近四分之一。春運到來之際,火車票開始緊俏,天津票務公司也開始上演『訂票大戰』,普通票手續費從5元到30元,熱門車票可能就高達四五十元。
記者調查
票務公司坐地起價
疏通關系顧客埋單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記者撥通了給他訂票票務中心的電話,『1525次列車,天津到哈爾濱,票價136元,另外收取30元手續費。』工作人員開門見山,說到『手續費』時,還特意提高了嗓門。記者問手續費是否可以減免,對方表示『我們是按規定收取,有收據的。』
隨後,記者以購買29日1525次列車的名義,接連走訪了10多家位於市內六區的火車票代理銷售公司。只有和平區一家服務公司表示另外收取5元手續費。而其餘票務公司的手續費則從30元至50元不等。
既然是同一趟車,又是同樣規格的座位,為什麼各票務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價格不一呢?采訪中,這些票務公司稱,因為近來是春運時期,很多車次火車票非常難買,訂到這些車票,自然要想辦法『疏通關系』,那麼,顧客就要為他們疏通關系而『埋單』。『像去東北、南方一些城市,車次相對少,旅客又特別多,所以票更不好買,手續費價格自然就高。』
讀者報料
一張車票加價三十
只給收據沒有發票
向記者反映問題的,是准備周末出差去哈爾濱的李先生。幾天前,他找到一家票務公司,預訂29日從天津開往哈爾濱1525次列車的車票。昨天(1月28日)上午,他到票務公司拿到車票時,對方找他索要166元,而票面價格顯示僅為136元。票務公司稱,差價的30元,是訂票手續費。
既然是手續費,那麼總該有票據吧?然而當李先生索要票據時,對方卻表示只有收據,沒有正規發票。由於急著出差,李先生只好自掏腰包。
天津市物價局
手續費價格國家有規定
代售票每張不能超5元
在票務公司看來,火車票手續費價格,是市場調節的產物,那麼,主管部門對於火車票手續費,有沒有具體規定呢?記者專門采訪了天津市物價局收費處,張姓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鐵路部門曾經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關於鐵路異地售票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按照規定,鐵路運輸企業異地售票,可適當收取『鐵路異地售票手續費』,收費標准每張客票最高不得超過5元,而且須向旅客出具由鐵路局(分局)統一印制的『鐵路異地售票手續費收據』。
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可以適當提高手續費。只有在乘客向售票單位同時定制、購買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票時,纔可以收取30元手續費。比如乘客預訂一張從天津到北京的火車票,同時還訂一張從北京飛往外地的飛機票,這種情況下纔可以收取30元手續費。
此外,2006年,鐵道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四部委聯合發布一項通知,並在通知中指出,鐵路運輸企業送票費、異地售票手續費、代售點售票服務費不能重復收取,每張鐵路客票收費不得超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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