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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丁潔(化名)購買了一套售價200多萬元的精裝修房,收房時卻發現房子問題不少,只得另花10多萬元重新裝修。為此,丁潔一怒之下將房屋開發商告上法庭,索賠15萬餘元。
丁潔訴稱,2007年10月,她購買了一套售價200多萬元的精裝修房,交房時發現,新房質量存在嚴重缺陷:3個衛生間瓷磚空鼓,牆面凹凸不平,地磚色差嚴重,裝修工人施工造成房門損壞嚴重,主臥室空調無法安裝。丁潔要求開發商修理和更換,對方中途卻撤走了施工人員,丁潔只得另外找人重新裝修,並為此花了一大筆裝修費。丁潔認為,開發商給自己造成嚴重損失,要求其賠償因裝修材料和人工費損失的15萬元。
庭上,開發商辯稱,交付給丁潔的房屋並無質量問題,多項損失是由於丁潔不入住且對房屋自行進行大面積維修所致。訴訟期間,為確定損失,丁潔向法院提出了委托鑒定機構就涉訴房屋質量及重新裝修造價進行司法鑒定。鑒定機構結論為:涉訴房屋牆面、屋頂裝修施工質量基本符合相關施工驗收規范標准,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為施工質量缺陷,應進行維修。根據建議維修方案,房屋維修評估費用為3717元,3個衛生間牆面、地面、吊頂及房廳地面、門口等該部分房屋拆除及重新裝修造價費用為4萬餘元。
南開區法院認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確實存在一定質量問題,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意見書予以確認,據此判決開發商賠償丁潔裝修費用4.5萬餘元。
【律師說法】
與開發商明確約定相關事項
本市益清律師事務所張永民律師建議,消費者購買精裝房時應在裝修的設計、材質、標准等方面與開發商進行明確約定,收房時可以聘請有資質的驗房師。如果消費者需要變更一些裝修項目,也需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的約定。有的精裝房的裝修瑕疵是在消費者入住後纔逐漸顯現的,在合同中消費者也要進行約定,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記者王強通訊員南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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