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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天津市國稅局獲悉,本市去年減徵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全年享受到優惠政策的車輛共158133輛,共繳納車購稅4.5989億元,平均每輛車繳納2908元。
據介紹,去年全年,購置稅優惠政策對刺激汽車消費起到了重要的拉動作用,特別是下半年車市交易異常活躍,許多購車人搶搭政策“末班車”,小排量車的銷售出現集體“井噴”。今年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按國家規定的7.5%徵收,相比去年的5%提高了2.5%。
稅務人士提示新買車的市民注意:國家稅務總局對每款車型規定了最低計稅價,如發票上的計稅價格高於最低計稅價格,按發票價徵收購置稅,如果發票上的計稅價格低於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徵收。如某款型號車輛最低計稅價爲10萬元,而廠家促銷價格下調到8萬元,那麼購車人仍要以10萬元爲基數繳納購置稅。(記者劉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