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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羅彩霞案』有了新的進展。10日,案件的管轄權異議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在羅彩霞將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被告之一後,『羅彩霞案』的被告已經增加至8個。
新聞回顧
2004年,湖南省邵東縣考生羅彩霞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原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乾警王崢嶸的女兒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入學。毫不知情的羅彩霞無奈重讀一年,次年考入天津師范大學,2009年羅彩霞在畢業時因身份證被盜用而無法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在其追查真相的過程中牽出了5年前的冒名頂替上學案。
2009年10月26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事件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原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乾警王崢嶸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刑2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與此同時,羅彩霞也針對此事在本市西青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作為被告的邵東縣第一中學對此案的管轄權提出異議,他們認為各被告住所地及侵權行為發生地都不在西青區法院管轄范圍內,該案應由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管轄,西青區法院依法駁回訴請。邵東縣第一中學對於裁定表示不服因此向市一中院提起了上訴。
昨日,『羅彩霞案』管轄權異議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羅彩霞本人並未出庭,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國強、安剛作為羅彩霞代理人出庭應訴。
庭審中,羅彩霞將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被告之一,至此,『羅彩霞案』的被告增加為8個,分別為第一被告冒名頂替者王佳俊,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王佳俊的父母,第四被告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第五被告湖南省邵東縣教育局,第六被告貴州師范大學,第七被告貴陽市教育局,第八被告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
在昨日的庭審中,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國強、安剛作為羅彩霞代理人出庭應訴。上訴人邵東縣一中和湖南省邵東縣教育局、貴陽市教育局代理人在庭審中介紹,多個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均不在天津,也不是西青區法院管轄范圍內,此案應由湖南省邵東縣法院管轄審理。同時,羅彩霞現在已經領取了教師資格證,侵權的結果已經不存在。據此,請求一中院撤銷西青區法院關於『羅彩霞案』的裁定,此案應由邵東縣法院進行審理。
羅彩霞代理人徐國強、安剛律師介紹,侵權結果發生地在天津市西青區,依據《民事訴訟法》以及《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應駁回邵東縣一中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維持西青區法院的裁定。同時,不能因為羅彩霞現在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證就說明侵權結果已經不存在。姓名權是人格權的一種,與其他的人身權及財產權利有密切關系,法律應予以保護。
庭審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法庭並未當庭作出終審裁定。庭審後安剛律師與羅彩霞取得了聯系,並進行了溝通。記者王強實習生黃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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