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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名民警在審訊一名涉嫌盜竊的嫌犯時,因刑訊逼供導致嫌犯膀胱破裂,構成重傷。昨天,記者從焦作市中院獲悉,3名涉案民警被判刑,一名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3月31日,薛某因盜竊在孟州市區被當場抓獲,隨後,薛某被孟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張佳斌及徐立斌帶回巡警大隊進行調查,接著,徐立斌又通知李冬冬、賈琳琳到場。
訊問過程中,因薛某拒不如實供述盜竊事實,徐立斌用催淚噴射器對薛某面部進行噴射,張佳斌還用腳對薛某猛踹,李冬冬和賈琳琳隨後也對薛某進行了毆打。
刑訊逼供導致薛某膀胱破裂,經司法鑒定已構成重傷。案發後,4名民警已賠償了薛某的全部損失。
孟州市法院審理後認為,張佳斌、徐立斌、李冬冬、賈琳琳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系共同犯罪。
張佳斌系主犯,徐立斌、李冬冬、賈琳琳系從犯。2009年11月30日,孟州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佳斌有期徒刑三年;徐立斌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李冬冬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賈琳琳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宣判後,張佳斌不服,向焦作市中院提出上訴。今年2月9日,焦作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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