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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協維權組織3月14日聯合發出《致餐飲企業的公開信》指出,向消費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不管餐飲企業是否明確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費的做法都於法無據,侵犯了眾多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據3月15日《京華時報》報道)
近年來,不少地方都曝光了飯店收消毒餐具費,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案例。但回過頭來看,餐飲企業向消費者收取消毒餐具費,並沒有因為輿論的聲討和消協的警告而有所收斂,反而更多的餐飲企業,參與到向消費者收取消毒餐具費行列中。
餐飲企業收取顧客的消毒餐具費,是被利潤所吸引。從媒體披露我們得知,一套『工本費1元』的消毒餐具,消毒公司僅向餐飲企業收費三四角錢,那麼,餐飲企業向消費者收取『工本費1元』,就有2倍的純利潤可賺取。如100個人在一家飯館用餐,僅消毒餐具一項,飯館一天就可以得到60元左右的純利,一年下來那是相當可觀的。可見,消毒餐具隱藏著巨大的暴利空間,成為餐飲企業厚顏收取消毒餐具費的『推手』。
而事實上,像餐飲企業出於不良動機而亂收費的『規則』,在其他行業也不同程度存在,如采暖費按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征收;酒店賓館業『中午12點退房』;酒店拒絕自帶酒水;續征收機場建設費等等,行業不良規則都把消費者看做是碪板是魚肉,任意宰割。雖然,各地消協從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每年都會向社會公布和點評消費領域的不良規則。但消協並不是政府職能部門,沒有執法權力,對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公平,扮演的只是『場外指導』的角色。像3月14日,多地消協組織發公開信,稱飯店收消毒餐具費侵權,在我看來,也只是『放空炮』,並不能實際有效的制止飯店侵權行為。
因此,讓消費領域的不良規則在市場上消失,光靠消費者自身或是消協的力量遠遠不夠。我以為,必須善於利用法律手段,幫助消費者增強與行業不良規則的博弈能力,讓不良規則在法律主持的公平正義下『敗退』。例如:2006年有儲戶發現工商銀行在利息計算方法上『不算31日』向法院起訴,盡管敗訴,但2007年,工商銀行已調整了個人存款的計息方式,今後31日也要計息。可見,行業不良規則因其提起訴訟而有機會受到質疑和糾正,使得公平正義獲得了一個新的提高。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在一個日益健康、正常的現代法治社會,完善法律制度上的安排與應對,更能從根本上體現與滿足社會民眾對於公平、正義等價值的追求。具體到消弭行業不良規則,有關部門必須通過制度和法律的不斷完善,來壓縮行業不良規則的存在空間,這對於推進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沈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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