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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張會員卡,到美容院美容本是件開心的事,可是因為沒多久美容院就突然蒸發,預交款也泡了湯,相信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這類坑人的事情。
消費者誰能為我維權?
讀者李小姐到本報反映:2008年1月我在南開區王頂堤華潤萬家超市旁的柔婷美容院買了一張2000元42次的SPA美容卡。2008年11月我的SPA項目還剩餘28次的時候,該美容院稱『SPA項目效果不好、已經沒有顧客做了』,讓我又交了2000元把原先的28次SPA昇級為『貴妃』項目並增加了4次『貴妃』項目。至2009年12月時我還有19次『貴妃』未做。2010年3月7日,我到該院做美容。發現該美容院已改名為『美兆』美容院,但人員沒有太大變動。我要求做美容時該美容院要求我必須加錢纔能繼續享受服務。我問加多少錢,稱至少1600元,或者加錢增加項目。不交錢,就做不了。我要求將檔案提走,但工作人員拿出『顧客自行將美容檔案提走,今後與本院無關』的字條讓我簽字。我拒絕簽字並要求復印該檔案帶走,服務員稱沒時間和我去復印,並讓我留下100元押金後自己去復印。當天早上我在該美容院等候時,還聽到一位70多歲的女士抱怨,她花了幾千元在柔婷辦了綜合卡,但現在改為美兆後每個服務項目都漲價很多。服務員卻安慰她說:『交了一萬多元的顧客不也都這樣了嘛。』
從『柔婷美容院』到『美兆美容院』的突然變身讓李小姐感到非常困惑。無論對於企業名稱的變更還是企業所有權的變更,工商局應該負有管理監督的責任。像柔婷這樣跑掉了、美兆不負責的情況,工商局該不該為受害顧客討回權益呢?又是由於哪個政府職能部門的疏於監管纔造成了這種結果呢?
記者調查無可奈何的『蒸發』
接到李小姐反映,記者來到位於紅旗路的這家美容院,其牌匾已經更換為『美兆養生館』。這裡正在裝修,幾位工作人員稱,她們老板於2009年年底將該店買到手,與原先的『柔婷』沒有任何關系,如果原先的老顧客來美容她們願意接待,但需要更換她們的美容產品,她們的美容產品比柔婷要好很多,但價格是不一樣的。記者在櫃臺上看到,有幾大本顧客記錄。
之後,記者聯系上了『美兆』的老板於女士,她說:『我於2009年12月接手的這家美容院,原先美容院為「蘭雨可兒」,至於柔婷美容院,那是在「蘭雨可兒」之前,我根本就沒有見過。我接手後,重新進行了注冊,與那兩家已經沒有關系。原先顧客的檔案是她們臨走時丟棄的,我新開業就是想借助這些檔案留住一些老顧客而已。對於柔婷和蘭雨可兒的經營方式,她略知一二,她說,柔婷采用低價圈錢的方式,這個價格我們做不了。她們走時,說要到華苑開店,把顧客帶走,其實根本沒開,跑外地去了。有一些老顧客找我來打架,我一一解釋。』
『柔婷』的老板哪裡去了?記者查訪得知該美容院租賃用房是中華全國供銷社再生資源研究所的。與該所聯系,一位物業辦公室的負責人在查了房屋租賃協議後稱,2008年一位叫陳某某的與該所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租賃日期為2008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4日。在此開辦了『柔婷美容院』,後又將美容院轉讓給了張某,改名為『蘭雨可兒』,經營者是於某,但『蘭雨可兒』經營了很短一段時間,2009年11月,就又轉給了現在這家『美兆』的老板於女士。目前陳某某的租期仍未到,至於這幾家美容院是什麼關系,她們並不清楚。對方提供了『柔婷』的陳某某以及『蘭雨可兒』的於某的手機號碼,記者撥打後,一個是空號,一個呼叫轉移沒人應答。
如此『蒸發』工商部門是否知情?3月15日,記者來到南開八裡臺工商所。工作人員稱:『近日確實接到了數起這家美容院的投訴。「柔婷」是家騙人的美容院,因為之前,在華苑有一家「柔婷」也是突然關門,會員找到這裡來,當時再生資源研究所這家「柔婷」尚在經營,經調解,就轉到這家了。』『柔婷』走後,『蘭雨可兒』經營的時間較短,並於2009年11月把營業執照退了,隨即『美兆』在這個地點注冊了新的營業執照。兩家的債權債務是怎麼承接的,工商部門不清楚。『如果有消費者來投訴,我們把「美兆」找來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也無能為力,建議消費者去法院起訴。』
八裡臺工商所的所長也稱,工商所的職能實際就是消費者協會的一個分會,發生老板跑了的情況後,他們只能找美容院的受讓方來調解,盡量化解矛盾,防止造成群體投訴。
玩『蒸發』 只因『無懲處』
美容院為何總玩失蹤?據悉,目前美容院多是以『賣產品,送服務』的方式進行經營。一些化妝品生產企業為了擴大產品銷量,紛紛以低價吸引美容院加盟。一些美容品牌的加盟費最低只需幾千元。此種經營模式下,美容院多以辦卡的方式一次讓顧客購買一定金額的產品,然後在美容院享受後期美容服務。因此,美容院的利潤很高,有的堪稱暴利,資金回籠也快。再則,美容院的門檻低,國家沒有限制,租個門臉兒,裝修一下就能開張。有業內人士說,美容院為何頻繁換經營者、換場所,就是以低價招攬客源『辦卡』,用後面顧客的錢養著前面的顧客,一旦客源少了,收不來那麼多的預付款,就『跑』。換個地方、換個牌匾另開張,繼續圈錢。
美容院惡意侵吞會員卡費的事件頻頻發生,甚至成為行業通病。租間房子開業後,想圈錢就圈錢,圈來的資金無人監管;想失蹤就失蹤,誰也找不到。對此,媒體曾多次報道,相信監管部門對此早就有所了解,但是卻一直缺乏監管。
難道這種坑害消費者的現象就真的沒治了嗎?工商部門是怎麼監管的?記者走訪了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告訴記者,目前美容院都是采用預付費的經營方式,賣會員卡是一種優惠服務,對其優惠服務的履行是否違約較難把握,解決起來他們也感到很無奈。『像這種美容院突然蒸發的事件本市已發生多起,一直是近年來的投訴熱點。美容院等行業這種經營方式游離於國家法律法規之外,監管起來難度較大。目前工商部門接到投訴後,采取三種方式解決,一是想方設法尋找當事人;二是讓受讓方承擔責任;三是如果數額大,范圍廣,構成詐騙的移送公安機關。針對這種投訴多的情況,市工商局已經要求各分局對該行業進行重點監管,尤其是對有不良信譽的商家,嚴格審查。』
該處長透露,目前市工商局與市美容美發行業協會及美容美發商會正在研究探討,出臺相關的資金監管規定,比如第三方支付、保證金制度等。同時加強行業自律,樹立誠信示范企業榜樣。
美容院頻頻蒸發,而監管制度卻遲遲沒有出臺,我們不禁要問:還要有多少消費者被坑後,纔能有效制止,如任其泛濫下去,誰敢再去消費?(本報記者梁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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