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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意見的博弈
任何一項改革,最終都會歸結為改革者和被改革者的利益斗爭,而此次鹽業改革的斗爭焦點在於『兩年過渡期』。目前圍繞著『兩年過渡期』這個時間進程,引發了『急、中、緩』三種意見。
『激進派』的代表之一是部分政府部門。鹽業體制改革已經進行了近十年,從2005年開始連續四年,由國辦轉發的全國深化體制改革年度工作意見中,對鹽業改革的方案都使用了『研究』一詞,而到2009年,卻使用了『制定出臺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方案』這樣的詞句。顯然,政府對於鹽業改革的態度比較急迫。
制鹽企業也是改革的積極倡導者。2009年10月,國內28家鹽業生產企業簽署報告,要求對鹽業改革實行兩年過渡期,2011年後完全放開食鹽專營。
但是,另外一些政府部門則認為應該采取溫和措施。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俞建國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取消食鹽專營的條件尚不具備,兩年期改革時間過於倉促,應該謹慎進行。
由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撰寫的《我國鹽業體制改革研究》報告則認為,改革宜穩妥推進,安排3-5年過渡期,采取三步走戰略,逐步放開專營制度。這一建議也得到了中國鹽業協會的贊同,認為這樣既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方向,同時漸進的改革方式能夠盡可能地降低改革所帶來的風險。
『緩行派』的代表則是中國鹽業集團,認為應該打破以省為單位的分層專營制,實現全國集中統一的特許專營制度,形成以經濟區域為單位,建立大配送中心。
不難看出,不同的聲音的背後代表著不同的利益訴求,並形成了針鋒相對的利益斗爭。
擋箭牌能擋多久
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實行開放的鹽業體制,但我國鹽業改革啟動近十年,專營體制為何每次都能僥幸逃脫『被改革』的命運?分析人士指出,原因就在於專營體制獲益者扛出一面『碘鹽覆蓋率和食鹽安全』的擋箭牌。
2001年,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曾著手對食鹽管理體制及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准備進行廢除專營體制的改革探索。但這一改革受到鹽業公司以妨礙補碘為由進行抵制,並多方上書,導致方案一拖再拖,最終國家經貿委解散,改革不了了之。
2009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鹽業是要重點推進的改革之一,鹽業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反對者的理由仍然是『事關國民補碘,不可輕易開放』,歷史似乎再次重演。
『中間派』和『緩行派』都強調,市場化改革方向值得肯定,但要在改革的同時處理好各種問題,最值得擔懮的是碘鹽的普及率和食鹽的質量安全,因此要有足夠的過渡期。
中國鹽業協會指出,實行多年的食鹽專營體制對提高碘鹽覆蓋率起到了絕對作用。如果徹底放開,大城市所受影響不大,但小城鎮和偏遠山區則由於成本大、利潤薄,不僅碘鹽普及很難保證,同時也會有劣質鹽和工業用鹽流入食用鹽行列的危險。
此外,如果立刻推行改革、完全放開食鹽專營,各地基層鹽業公司也將面臨很大的衝擊,職工安置等工作需要妥善解決。
然而,針對『碘鹽普及率』這面擋箭牌,鹽業改革小組在《意見》中明確指出:普及碘鹽並非必須以食鹽專營為前提,食鹽專營也不是普及碘鹽的體制保證。相反,取消專營後市場充分競爭,碘鹽普及率反而會提高。
實際上,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的碘鹽銷售都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只有我國依靠成本高昂的食鹽專營體制來普及碘鹽。鹽改小組認為,正是由於食鹽專營、售價虛高,導致部分偏遠貧困地區用不上碘鹽,誘使非食用鹽為賺取食鹽專營的超額利潤而衝擊食用鹽市場,影響了碘鹽進一步普及。
鹽改小組表示,將食鹽的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的監管分別由質監、工商和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鹽業市場的監管力量只會加強,不會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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