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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將推行物業收費新機制 體現質價相符雙向協商原則
中准價基礎上浮動±20%
費用分5個子項可根據需要選擇物管服務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上獲悉,今年本市將全面推行物業收費新機制,體現質價相符、優質優價、雙向協商原則,讓所有業主明明白白消費。業主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物管服務,並與物管公司在政府指導價±20%范圍內協商價格。
今年本市將把四個等級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分別細分為:綜合管理服務、公共秩序服務、清潔衛生服務、綠化養護服務和共用部位養護服務5個子項目及對應費用標准。全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服務標准和對應的收費標准實行級別管理,各等級收費標准的中准價格分別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1.20元、0.90元、0.70元和0.50元;以中准價格為基礎,上下浮動不超過20%。
已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小區,業主選擇物管服務可以像到飯店點菜一樣,可以分單項跨等級選擇組合服務標准和收費標准,隨意組合自己所需要的服務。如綜合管理服務可以選擇一級標准,公共區域清潔衛生可以選擇二級標准。此外,處於前期物業管理階段的普通住宅小區也可以不采用『菜單式』組合模式,直接整體選擇某一等級的服務標准和收費標准。對《物業服務合同》期滿的小區,企業要主動與業主委員會溝通,根據小區實際情況,按照『菜單式』或者選擇相應服務等級和收費標准,協商確定新的收費標准。
此外,區縣物業辦要推動物業企業落實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用電優惠政策,真正做到讓利於民。區縣物業辦將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針對不同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電價調整的實施方案,積極向項目所在地供電部門申請執行新政策,並主動深入小區逐個推動落實,積極幫助物業服務企業協調單獨計量表改造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將惠民政策落實到底。 (記者邵雋通訊員姬臻劉德宇)
未取得『使用證』新建住宅小區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接管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本市物業管理新規要求,對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的新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接管。
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將服務內容、標准和收費標准在物業項目內顯著位置公示,接受業主監督。要明示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標准並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主動接受業主監督。
同時,今年全市加大對擬退出項目網上監控力度,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執行解除物業服務合同三個月前預警報告制度。(記者邵雋通訊員姬臻劉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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