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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為配合國務院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查處房地產企業違規行為,銀監會已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做好房地產貸款風險的防控工作,包括禁止對囤地捂盤的地產商發放新增貸款,查處其重復抵押問題,對78家退出地產的央企相關貸款項目不予授信。
銀監會的重點要求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存在囤地、捂盤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要將其列入警示名單,不得對其發放新增貸款,已有貸款要切實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對上述房地產開發企業用所持有土地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各銀行認真查處可能存在的重復抵押問題,並對抵押率進行扣減。三是對國資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產為核心主業的中央企業,對非在建工程為抵押貸款的一切項目不受理授信申請,已授信的要保全。四是堅決貫徹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通過『受托支付』、『實貸實付』的貸款使用支付方式,有效加強對貸款用途和貸款使用的管理。對於監測到的貸款違規流入股市、樓市問題要堅決查處,不留隱患。
>>解讀
監管更加嚴厲而且細化
中國社科院經濟學博士付立春認為,銀監會四方面的重點監控比較嚴厲:第一條,將資質不好的房地產開發商列入『黑名單』之前有過類似的說法,在這裡進一步重申。第二條和第三條,明確規定對資質有問題的開發商的土地抵押進行認真查處,同時要求對78家不以房地產
為核心主業的中央企業,對非在建工程為抵押貸款的一切項目不受理授信申請。這兩條監管是非常細化的、同時比較准確地找到了『癥結』。對貸款違規流入股市、房市問題要堅決查處,不留隱患,這條需要更細化的具體監管措施出臺,配合執行監管,否則實際執行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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